第三百三十四章 人市(1 / 2)

夏溪也看到了李縉,她一見李縉,立馬起身從稍內的客廳中迎了出來。

李縉在夏溪向他走過來的時候,無視林文泉,直接問夏溪:“東西都收拾好了嗎?”

夏溪來到李縉身前,停住了腳步:“收拾好了。”

“那咱們現在就走?”

“好。”

“東西在哪裏,我來拿。”

“不用你,讓她們兩個來拿就可以了。”夏溪轉身指了指站立在客廳內的兩個丫鬟,那兩個丫鬟的年齡,比夏溪略小個兩三歲,大概有十七、八的樣子,長相都還過得去,身量一個瘦弱一些,一個壯實一些。

壯實的那個丫鬟,貌似有把子力氣,要是打起架來,準能打贏一般男人,夏溪見林文泉,當然不可能是孤身一身,若是沒別人在的話,萬一林文泉對她毛手毛腳,那她怎麼辦,所以上次她見林文泉,要陳莆陪著,這次則是把她的兩個貼身丫鬟都留在了屋中。

李縉以為夏溪隻是想讓那兩個丫鬟幫她把包袱什麼的拿出去,所以堅持說:“還是不勞煩她們了,東西我來拿就可以了。”

夏溪回頭看了看李縉:“勞煩?你會錯意了,我是要帶她們兩個一起走。”

“帶她們兩個一起走?你為她們換籍了?”

“沒有,她們不是教坊司的人,她們是我自個買的丫鬟,現在我要離開教坊司了,她們當然要跟我一塊兒走了。”

在古代,買賣人口是法律所許可的,明朝這會兒,一些大的城市,例如說京城,不僅有騾馬市、牛市、羊市等牲口市,還有‘人市’,即專門賣人的地方,去那裏便可以買到年青男女,一般來說,男孩子買來都是做小廝,女孩子買來都是做丫鬟,在一個大戶人家裏,會有很多小廝和丫鬟。

而‘人市’上人的來源,多是自家人賣自家人,中國古代生產力水平低下,加上土地兼並嚴重,一些失去土地的農民和小手工業者的生活相當困苦,而天災人禍麵又時有發生,所以賣兒賣女的現象十分普遍,另外也有專門做人口買賣的人,這些人會購買幼年男女,教其一些規矩,培養一段時間,然後再高價賣給他人為仆為婢。

古代是封建社會,階級觀念很重,除士、農、工、商,也就是良民以外,其餘皆為賤民,大戶人家裏的奴仆,他們的戶籍是要另冊的,這就是所謂的賤籍了,入了賤籍的奴仆,即被父母親人賣掉的這些人,以後就一點自由和人權都沒有了,要世代為奴,生活是相當悲慘的,因為主人可以對奴仆非刑拷打,任意虐待,而奴仆則不能毆傷主人,即使是過失傷主,也要治以重罪,甚至連狀告主人都不行。

而相較於小廝,丫鬟的生活則要更為悲慘一些。

丫鬟,指的是一些比較年輕的婢女,年紀大的叫老媽子,她們絕大多數都是由於家庭困苦而被賣到主人家裏的,但也有少數是其祖輩就是主人家的奴才,因而一生下來就注定是丫鬟,或是罪犯家屬,凡是犯了重罪的罪犯,往往要家產充公,家屬給付人為奴,此外還有比較特別的是,一些人家會知恩圖報自願讓自己的女兒給人為婢,像是在大災難過後,受恩的人,覺得欠別人太多,無以為報,就會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