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奮力出擊搗虎穴
因事前上官雲山的妻子已對李立新挪用公款和貪汙公款查到部分證據,加上保險公司總經理一直處於對李立新既不滿又無可奈何的尷尬境地,所以現在見市公、檢、法要對李立新動真格地了,李淵被擊斃事件已全市知曉,所以他積極配合,使查核賬目和李立新報批報銷發票單據的審計工作開展得格外順利。
經過十天的認真審查與查證,兩筆驚人的數字出來了。一:經查證,李立新於二OO二年到二OO九年七月前後分十二次共挪用公款七千八百萬元;二:經審計與查證,李立新自二OO四年十月任副總經理後,以各種名義非法報銷公款共計五百一十七萬八千四十七元,其中吃喝款占百分之七十,不明開支款百分之十二,不合理補助百分之十八。
之所以說是挪用公款,是因為那十二筆款每次都以某單位暫欠款數月後交來為由,而查到那個單位後,那單位卻有已如期交訖的收據和記錄,根本不存在拖欠一事。經分析和查證得知,其款項是被李立新挪用去參加娛樂業(如夢成真歌舞廳)的投資;去參加房地產開發(如碧霞湖建別墅區);去參加證券投機(如給馮衛東炒股)等,而且挪用日期和以上幾項的承包投標日期都是同一天。隻有參加證券投機一事須找馮衛東核實。
第二項之所以說其是非法報批報銷是保險公司對每月每項投保額度規定有其允許比例的開支(即業務車馬費、招待費和獎金),而這些都是在其規定之外的開支,所以說李立新一夥違紀開支。用法律語言是揮霍貪汙公款。
以上兩筆共計八千三百一十七萬八千六百四十七元——這可不是一筆小數!
上官雲山結束了保險公司的審計查證之後,便把他的人分成三路分頭出擊。
第一路人馬去查證夢成真賬號(夢成真已於七月二十四日查封)上的建賬日期與到賬款額,然後找建設銀行碧霞湖開發區分理處查核別墅區的開戶日期和到款數額。
第二路人馬去查證當時的持票報銷人與知情者,以掌握其揮霍貪汙證據。同時查證戰略開發公司在銀行的資金流動情況(因該公司已於七月二十二日突然關閉了)。
第三路人馬到省城去找馮衛東查證李立新究竟給了多少錢去投資炒股——這項任務最“艱苦”,所以上官雲山決定自己帶隊並請關鴻發協助。
關鴻發雖然有些遲疑,但知道如果自己借口推掉不去,無形中就給別人留下自己是馮解放一夥的印象,所以他還是答應去。
就在他們準備赴省城查證的這天晚上,上官雲山接到一個匿名電話。打電話的人是一個中年男子,他告訴上官雲山局長,到省城你找到了馮衛東,就等於找到了謝玉蘭。對方說完沒等他答話就掛斷了電話,上官雲山本想詢問對方知不知道馮衛東的住址和電話,也隻好作罷。
他認為這次去省城,最好別驚動馮解放,所以他決定隻要找到馮衛東之後便行了。
他們到省城後,上官雲山考慮到要先查到馮衛東的住址和現在究竟在幹啥子才利於下一步的行動,想請關書記出馬以私人的名義,以順路的借口去“拜訪”馮解放,但又怕打草驚蛇,所以就先到馮書記居住的東城區公安局,請他們利用電腦裏儲存的轄區市民戶籍檔案查找馮衛東。
查找的結果使他們感到意外,東城區共查到四個叫馮衛東的人,但調看資料和照片後卻沒有一個是他們要找的那個馮衛東。
後來他們幹脆啟動省城戶籍全部數據庫,一下竟查到有二十一個叫馮衛東的人。除掉其中三個女性,剩下的十八個馮衛東結果仍不是他們要找的馮衛東!
失望之中的上官雲山猛地回過神來——他們走了彎路,甚至鑽進死胡同了。
晚上大家在旅館裏分析,馮衛東這個名字是他父親馮解放在“文革”時期得子便替兒子取得這一有時代特色的名字,後來馮解放官至省級全家遷到省城之後,時逢改革開放正如火如荼時期,他的兒子會不會也像他老子一樣,把名字再一次改得“適應潮流”或“時髦”了呢?
至於他回到岷江市,熟悉他的人仍叫他過去的名字馮衛東,應視為這是親切的表現便沒予以更正,知道他改了名字的人不會很多——連關鴻發和馮解放關係這麼好的老朋友都不知道。當然,關鴻發沒想到這一點,所以沒向馮解放打聽。
近幾年馮衛東每次來岷江市基本上沒來拜訪過關鴻發,他隻和岷江市的那批“高幹”子弟哥兒們來往,故而關鴻發連馮衛東改沒改名字,究竟在省城辦的什麼公司也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