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成長中的故事一則(1 / 1)

從女兒剛滿兩歲開始,我就有意識地讓她幫我到單位的小賣部買些諸如鹽、醋、手絹、線團一類的日用品。當然,也給她一點兒錢,讓她自己做主買一些她喜歡的小吃、小玩具一類的東西。久而久之,便培養了女兒選購物品和計劃用錢的能力。這樣,到她四歲時,已經是一個小小的購物能手了。

一次我出差歸來,小賣部的奶奶告訴我這樣一件事:一天,我女兒去小賣部買果丹皮,現小賣部的奶奶將一根果丹皮以3角錢的價格賣給了一個帶孩子的阿姨。女兒眨巴著小眼睛沒露聲色。等到阿姨走後,女兒很認真地跟奶奶說:“奶奶,您剛才賣給那個阿姨的果丹皮隻收了3角錢,可是為什麼昨天卻賣我5角錢呢?”奶奶忽然想起來,昨天確實是搞錯了,因為果丹皮有兩種,大一點兒的賣5角,小一點兒的賣3交。她昨天錯將3角錢的一根,當5角錢的賣給我女兒了。於是奶奶說:“昨天是奶奶搞錯了,多收了你兩角錢!”並指著大一點兒的果丹皮說:“這一種的才是5角錢一根!怎麼樣,奶奶這就把錢退給你吧!”女兒想一想說:“不用退了。這樣吧,我今天給您3角錢,您賣給我5角錢的一根吧!”

聽了這個“小故事”後,我也頗覺有趣!回家後,我向女兒問起這事,女兒不以為然地說“這沒什麼呀,都搞對了。”我又問:“為什麼你一現問題時不說,而要等到那個阿姨走了以後才問奶奶呢?”女兒很鄭重其事地說:“我不想讓阿姨知道奶奶多收了我錢!如果讓阿姨知道了這件事,奶奶會感到不好意思的。”乖乖!我的小丫頭真是懂得不少事了!

這件事後,我更加放手地讓女子兒單獨辦一些“更大的”事情,她也越來越“老練”了。現在,女兒已經滿11歲,說話辦事,儼然一副大人樣。對我這個“長不大”的媽媽,偶爾還以師長的神情和語氣施以“教誨”,倒弄得我每每哭笑不得,隻好暗下決心多學快“長”,以防有朝一日真成了女兒的“頑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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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短文兒表於《家長周報》1995年6月2日第4版,是書蟲很為幼小女兒驕傲的小作。小賣部的那個奶奶當時跟我誇女兒時的神情和說的話,書蟲至今記憶猶新;而小小的女兒怎麼會把那件小事情處理得如此之好,我到現在也想不明白。

所以,家有小孩子的朋友們,千萬不要以為你的孩子還小,他(她)什麼都不懂;有的時候,他(她)比你還想得多,還聰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