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作者的往事(1 / 2)

就如此在網吧做網管至第十六天的時候,發生了一件事情。

戴明在收拾電腦桌上的飲料瓶的時候,看到椅上靜躺著一個酒紅色的錢包。

從社會道德上來說,他應把這錢包交給收銀台,靜等失主來尋。但他把那錢包收進了自己的口袋內。

日後他偶然想起此事的時候,他並沒有感覺後悔。因為已經過去了。人之行為往往出於一念之間。若一念之間能定義一個人是怎樣的一個人,那麼他覺得是有失偏頗的,其實他也無謂,無謂何人視自己是何人。

當網吧的監控視頻的畫麵對準到戴明的手與那酒紅色的錢包在一起的時候,所有的人都看著他。戴明笑了,這種感覺或許是糟糕的。

網吧老板當即辭了戴明,還扣了戴明幾百元,除去之前預支吃飯的錢,戴明到手的錢隻有幾百元。宿舍也不準戴明住了,因為老板的原話如此說:我不能相信一個你這樣的人。

收拾好東西,他的東西隻有一個背包,裏麵有幾本書,一身換洗衣服和鞋子。

當夜,戴明徘徊在烏魯木齊的街頭,最後隻能鑽身入網吧,湊合了一夜。

第二日天近黃昏,戴明在某棟牆上看到了一份包吃住的工作。當即戴明就聯係了張貼招聘廣告的人。

這份工作是做通風管道。是體力活。

他有四個工友,最少的都有二十六七歲。其他皆三四十歲。戴明與之相處還算融洽,雖不深交,也無矛盾。

如此三個月的光陰簌簌而過。

戴明揣著三個月的工資五千餘元,去到了烏魯木齊其他陌生的地方。然後找了一個網吧,開始了他的一個計劃。

他在網吧充了會員,占了一個角落的位置,背包放在電腦桌下麵。

他開始看電影。什麼電影都看。餓了就掛機出去吃飯,有時吃蘭州拉麵,有時吃自助餐,有時就方便麵。吃完,他有時會在外麵的陌生地閑逛。看人們陌生的臉,走陌生的路。看烏魯木齊的螞蟻和家鄉的有何不同。看樹葉的樣子,自己的手。

他此時的長發被中分用繩子束在腦後。上身穿著一件酒紅格子衫,下身著一條洗的發白的牛仔褲,腳上套著一雙駱駝牌的登山鞋。

夜裏的烏魯木齊,是冷的,戴明總冷的縮在椅子內久久不能入睡。即使是夏天,白日裏的烏魯木齊,也很涼爽。

他很享受這份自由。

111號電腦,已經連續被戴明獨自占有了七百多個小時了。網吧的美女收銀、主管、網管,和裏麵的保潔員,皆無一不對戴明側麵相看。

這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呐。

戴明的手機在第十九天的時候被人偷了,當時他正側頭眯睡在椅子上,而他的手機正放在電腦桌上充電。拜托網吧主管調監控,是一個小夥偷的。沒有後續。

戴明以為自己會死在網吧裏,他也想過死在網吧裏。但沒有。他突然感覺自己需要找一份工作了,因為他的錢不多了。他問他連續呆了一個多月的網吧的主管需不需要招網管。

不需要。但他被這個網吧的主管介紹到了別的網吧去做了網管。

包吃住,工資低廉,還壓身份證。畢竟此地魚目混雜,壓了身份證總能讓人不能隨意的辭職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