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喜歡秦明珠之前,明奕知道,自己喜歡的,一直都是自己的主母,那個笑起來清淺迷人的女子,黎清清。
他從小在楓葉林長大,雖是嫡係,卻並不算多得寵,這主要是因為他的身世,無非就是母親不愛父親,他這個兒子也是意外出生,他沒有見過他的母親,隻知道死了,其他一概不知,但正是如此,明家上下,暗地裏罵他是野種的不少。
應飛聲是明家的貴客,也是父親說要尊敬的對象,所以當應飛聲傳信說,要他去京城幫他辦事,他欣然應允,楓葉林太過單調無趣,他也不喜歡,能光明正大的離開,那是最好不過。
來到京城,他才知道,原來應飛聲給他安排的事,竟然是去特殊‘照顧’一個小姑娘。
當時他遵從了主子的吩咐,答應了黎淵明的條件,被帶去了丞相府。
他第一次見到黎清清的時候,黎清清還是個七歲大的孩子,她長得很是可愛,一雙鳳眸看人的時候,好像能感受到她的重視一般。
可是這般單純可愛的孩子,他卻要奉命傷害她。
這個心思也就是在心裏一轉罷了,他自己的童年還不是這般過來的,這次隻是一次任務,他沒有資格去改變什麼,也不願意管。
一個孩子罷了,這世界上的齷蹉事還少麼?
當他拿出換心蠱,黎清清眨著水潤的眸子,淡淡的看著他手裏的盒子,“這就是能救姐姐的東西?”
出於尊重,還有自己大夫的身份,明奕點了點頭。
“你取血吧。”誰知,聽到他的回答,這小小的七歲女童,竟然十分鎮定的讓他取血。
來之前,明奕曾經幻想過這個場景,他要做的事,是割腕取血,而對象隻是一個七歲的女童,一般來說,這樣的小孩子極其鬧騰,特別是像黎清清這種十指不沾陽春水,一直受寵的孩子,鬧騰的極其嚴重。
就像住在她不遠處的雙生姐姐,黎清音一般,看見他的第一反應,是懼怕厭惡,而是如此鎮定。
明奕斂下了眸子,現在的他,不過也才十三歲,在外人眼裏,他也還是個小公子,隻是他自己知道,他的心裏受了十三年的苦,宛如三十年。
對眼前這個孩子有一抹心疼,但是理智尚在,所以他沒有多問,直接取了匕首出來。
“我自己來吧。”黎清清伸手接過,沒有理會他的詫異,反手就是在自己手腕一割,鮮血緩緩流出,落在早就準備好的碗裏。
他第一次覺得,眼前的鮮血有些刺眼,眼前的這個女童,明明是怕痛的,他沒有錯過她那緊皺的眉頭,蒼白的臉色,還有微微發抖的身軀,可是她的眸子依舊鎮定,無恨無怨。
這是明奕對黎清清的第一印象,勇敢卻又脆弱的讓人心疼,可惜他有心無力,幫不了她。
後來他每月都會去丞相府一趟,黎清音性子驕縱,對他每每是厭惡居多,黎清清對他則是不疏離也不親近,次次恭敬行禮,而每次割腕她都自己動手,幹脆果斷。
他就這般看著她長大,看著她從那個粉粉嫩嫩的健康女童,變得開始柔弱,麵無血色,動不動就大病小病不斷,她除了每月十五,其他時間都搬去了方淩寺,據說是因為寺裏福緣旺盛,能保她性命。
明奕不信佛,卻覺得如果真是如此,她在寺裏住是最好的,這些日子以來,他也算看清了這個丞相府的本質,不過是一群趨炎附勢的小人罷了,哪裏有什麼親情,有的隻是利用。
唯一不在此行列的,隻有黎清清一人罷了,而且現在還成為了這個家裏的犧牲品。
轉眼就是好幾年過去了,明奕可謂是看著眼前這個女子長大,她越來越美,身體卻越來越差,就好像一個脆弱的瓷器娃娃,一不小心就會破碎。
現在的她,割腕取血再也不會皺眉,眼睛都不會眨一下,別人或許會覺得她勇敢,而他隻看到了她的麻木。
心裏的疼痛和憐惜越來越甚,即使他知道,這種感情是不應該的。
看著她流血的手腕,他第一次忍不住將身上最有效的祛疤止傷的白玉露給了她,她淡然接過,眼神平靜,“多謝明公子。”
正是她太過平靜的眼眸讓他不安,他沒有忘記自己的任務,他來這,是來折磨她的,他是她的敵人……
明奕第一次覺得自己有些難堪,覺得身上的醜陋,被黎清清一眼看破,讓他無地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