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賣衣服賣鞋子是新鮮事物。
陳桂枝帶著我到省城進一批衣服和鞋子,就甩開膀子在街上吆喝。
“軍大衣,軍大衣,30元一件,50元兩件,60元三件!”
“東北皮靴,30元一雙,50元兩雙,60元三雙!”
這猶如一顆重磅炸彈,很快在集貿市場炸響,買菜的市民,附近郊區的農民便爭先恐後的向我這邊湧來。
“我要一件!有沒有人跟我一起買的?”
“來來來,我們組團買!這麼好的軍大衣,不買太對不起我了。”
“師傅師傅,我也搭夥買一件!天太冷了,我得給我男人買一件,他在外麵做泥瓦匠,我怕他凍出病來。”
眾人趨之若鶩,嘰嘰喳喳,很快把我的軍大衣搶購一空。
其實我賣的是熱鬧,目的是吸引對麵月月的注意力。
至於軍大衣和皮靴賺不賺錢?那就不關我的事了!
我手頭有五六萬錢,在八十年代這是一筆巨款。
我根本不知道手頭拮據是什麼滋味?
反正沒錢,我就會千方百計想辦法掙錢。
賺錢的手段合不合規矩,我才懶得管。
果然,我的軍大衣賣完之後,月月就跑了過來,睜著一雙大眼睛看著我,用匪夷所思的語氣問:“你-----怎麼跑到這裏來了?”
我聳聳肩,回答道:“沒辦法,在家坐吃山空,總得想個辦法弄點錢吧?”
“你這樣賣東西,別說賺錢,就算你有金山銀山,也會賠了個精光!”月月笑嘻嘻的看著我。
我從她的眼神中,看到的是鄙夷,而不是尊重。
這讓我十分生氣。
我認為,這個月月還是太小瞧我了。
她居然說我賣東西,掙不到錢?
我裝出一副毫不在乎的口吻回答她的質問。
“今天,我梅長風賣的是熱鬧,是人氣!隻要把人氣提起來,就什麼都好辦了!”
我說的是實情。
做生意這玩意,沒那麼難。
我曾經見過爺爺的徒弟,王屠戶賣豬肉的樣子。
就是一頓亂吆喝。
生意不好,就賠本賣。
先把顧客穩住再說。
等顧客多了,人氣旺了,再來賺錢。
我做生意就是走的王屠戶的路線。
先擴大影響力再說。
月月卻對我的路子嗤之以鼻,她認為,一件軍大衣進價25元。市場價30元,別人買一件軍大衣賺5元錢。像我這樣,三件大衣一起賣,每件20元,賣多少賠多少。
“做生意不是為了賺錢嗎?梅長風,莫非你的腦子被驢踢扁了?”
月月的話終於暴露出她真正的本質。
我才明白,她跟我相親,那副溫柔和藹都是裝的。
至於她為什麼這樣裝?
那一定有她的小心思。
陳桂枝看了她這副嘴臉,當場就氣得不行了。
吼道:“我兒子有錢,他愛這麼賣,咋地了?”
月月反唇相譏:“那你們偏偏跑到我對麵做生意?這分明是想氣壞我!”
她話中有話。
陳桂枝性子急,哪裏聽得出來?
而是朝月月發脾氣,“這集貿市場是你家的?你能在這裏做生意,我們就做不得?”
月月氣得滿臉通紅,當即退回她的鋪子,不敢再過來搭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