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清水完全就當沒有聽到,他今天來是有重要的事情要辦。
隻是不明白,這個世子,為什麼偏偏要選擇酒樓這種複雜的地方來做一件這麼重大的事情,這些個場所根本不是他平日裏會涉足的地方,不過世子這個男人不簡單,這個卻是打他第一眼看到他就明白了,所以今天,他還是來赴了這個約。
“今天的菜全是本店的招牌菜,希望兩位用餐愉快。”哪怕是再想要引起注目的人,哪怕心裏十萬個想要在這裏留下來,但夜鶯知道自己告退的時間到了,他們肯定是有什麼重要事情要談,她再留下來,不會有任何好處,隻怕惹鶯兒的反感。
聰明如她,當然不會做這種明顯的蠢事,反正,現在她知道了他是誰,事情,就好辦了呢。
黎世子輕輕地點了個頭,夜鶯會意地往外走去,在大門關上前,深深地看了卞清水一眼,他的眼神一直都落在那掛在牆上的名家書法上,看都沒有看她一眼。
失望,是的,非常失望。
想她夜鶯,長到十四歲,從懂事的那天起,每個看到她的人都誇她漂亮,越大聽到這類的誇獎就越多。現在,每天都有無數的無聊男子證明她的美貌不是說說而已,可是為什麼在卞清水的眼裏,她竟然比不上那副她花重金買來的書法呢?
她的容顏在他的眼中,是不是根本就不值得一看?
“小姐,那個卞大人,真是架子大得很。”花姑姑不滿地輕輕嘀咕,她跟在小姐身旁這麼多年,什麼樣的皇親國戚沒有見過,連鄰國的君主看到小姐不都是禮遇有加的?
隻有這個卞大人,竟然對小姐理都不理,這麼過份,有什麼了不起的。
“花姑姑,你忘了我跟你說的話了?”眼兒一掃,威嚴立現,不許批評客人。
鶯門的規矩,雖然客人並不總是對的,但他們打開門來做生意,就要尊重客人,不能妄加評論,更何況,翠紅說的人還是他,她怎麼可能會允許?
“對不起,小姐。”自知失言,花姑姑連忙低下頭來,雖然是為小姐鳴不平,但她也知道是自己犯了錯。
可這個卞清水能算客人嗎?最多隻能算是仇人的兒子。
“行了,你就守在門邊,看看他們有什麼吩咐。”轉頭看了看那一直站在門外的聽雨廳的待應,“你去通知廚房上菜。”
黎世子的意思,一向不用說她就明白,讓花姑姑守在門邊,她才放心。
“是。”兩人聽命行事。
夜鶯再次看了看那緊閉的大門,歎了口氣,就算她多想進去,現在也不是時候,還是打起精神,再去其它房間招呼一下客人吧,這可是她身為老板應盡的義務。
至少他今天所吃到的菜,都是她親手做的,這一點,也讓她感到非常欣慰了。
她的要求原來就是這般的低,自嘲地笑了笑。
對她的歌舞不感興趣,那吃食呢?
這人活著,就要吃飯,她就不相信,男人不稀罕自己做的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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