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睿暗暗尋思,有韓誌飛這個內線在,想要搞到韓水違法的罪證,應該不難,如果韓誌飛搞不到,那就讓他爸韓金去搞,父子倆的能力和資源可不是一個數量級的,想到這,忽然覺得,是時候和韓金接觸一下了,探探他對韓水的態度,如果可以的話,那就快刀斬亂麻,迅速將他策反,為己所用。
回到家裏,李睿放下公文包,接了杯冷水,邊喝邊在客廳裏轉了一圈,卻發現茶幾上放著個隻剩茶底兒的水杯,猜到家裏有客人來過,順手拿到廚房清洗。
這時李建民也從外麵回來,李睿便隨口問他,是誰到家裏作客來著。李建民是以前一個老工友,名叫王有才,以前經常來家裏做客的,問李睿還有印象沒櫻李睿想了想,有點印象,但也記不太清,估計有多年不見麵了。
李建民講了下王有才最近的遭遇,這也是這位老友今晚過來傾訴的主要內容。
王有才一家六口(二老,王有才夫妻,兒子兒媳),一直住在市北區一套六十多平米的房子裏,辛辛苦苦攢了多半輩子的錢,再加上兒子兒媳婦這幾年攢下的幾萬塊錢,於前年冬攢夠了二十五萬的首付款,在市北區北三環南邊的一個區“南竹苑”二期裏買了一套三室兩廳的期房,麵積是一百三十五平,打算是換個大房子住,等大房子交房了,一家六口就全搬過去住,至於老房子是賣掉還貸款也好,還是往外出租也好,等以後看收入再。
新房按合同所寫是今年四月底交鑰匙,可誰知道在樓房蓋好後,經測量建成後建築麵積,居然比合同約定麵積多了九點六平,總麵積達到了一百四十四平還多。開發商讓王有才為多出來的九點六平米買單,而因為麵積增加超過了一百四十四平這個所謂的豪宅標準,由此帶來的契稅也翻了番,由之前的百分之二翻倍到了百分之四。多出來的麵積加契稅加領鑰匙交的亂七八糟的費用,一下子達到了十萬之巨。
要知道青陽市的平均工資水平隻是三千元這麼一個較低的數字,王有才一家六口,所有的收入都來自於兒子兒媳這兩口,兩人加起來算成是六千元,一年收入還不過八萬。一家子吃穿用孝生病吃藥,再加上生活中各種婚喪嫁娶的應酬,到年底,能剩到手裏的錢可能連兩萬都沒櫻毫不誇張的講,這次南竹苑商品房多出來的九點六平米帶來的巨大經濟壓力,絕對可以讓王有才一家在五年甚至更長時間內喘不過氣來。
這讓王有才一家既驚訝又惱怒,屢次跟開發商溝通,可開發商隻讓售樓姐出麵敷衍推諉,經理級別的人一個也不露麵。王有才帶兒子和售樓姐理論,售樓姐敷衍他們父子,麵積加了好,麵積加了房子更大。王有才兒子當時就怒了,拍著前台桌子大罵,“廢他媽話,我還不知道房子麵積大了好,可是我有那麼多錢嗎?你們怎麼不給我多蓋兩百平、兩千平,把整個區都蓋到我房子裏啊?”
售樓姐一聽這話,索性不理他們了。王有才父子也知道開發商財大氣粗、勢力強橫,隻敢發發脾氣,不敢真在售樓處打打罵罵,也隻能是狼狽而歸。後來他們父子又聯合其他的業主過去維權,售樓姐都是敷衍了事,後來更是下了最後通牒,王有才要是拒交多出來的房款,就按每總房款的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
更惡心的是,王有才買房之前,房產商承諾的房高是兩米八,可實際房高才兩米六,走進去感覺特別壓抑,身高越高的人在屋裏呆著越難受。這還沒有裝修,如果裝修之後,房高還要再縮減五到八厘米,那時候就更顯得憋屈了。整住在這樣的房子裏,可想而知會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王有才的兒子氣不過,找到當律師的同學,想和開發商打官司,為自己爭取合法權益。他同學聽了問題關鍵所在後指出,這種問題,應該按照國家《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的“麵積確認及麵積差異處理”規定來處理——如合同約定麵積與實際建築麵積誤差不超過3%,需照實補齊差價;如果誤差超過3%,可以退房並要求開發商進行必要的賠償;或隻補齊3%部分差價,超過3%部分不予補齊。
結果王有才兒子拿出購房合同來一看,在“麵積確認及麵積差異處理”裏有兩項可供選擇,開發商選擇的項是I:合同約定麵積為預估麵積,最終麵積以有關部門實測麵積為準,對應房款多退少補;而項II才是上麵那個國家規定。那位律師同學一看,認定他們一家是中了開發商的圈套,也因此,王有才一家必須為多出麵積買單,否則法律也不會保護他們。那律師同學又多嘴問了下開發商的名字,王有才兒子是華盛房產開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