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節 殺人(2 / 2)

“一柄短劍。”

“劍呢?”

“殺人後,心中驚慌不知棄於何地。”

“蘇子青供認自己殺人,鄭氏說她不曾殺人,而鄉人指認的蘇子昂失蹤。”鄭縣令陰著臉,打著官腔道:“先將鄭氏和蘇子青押到縣大牢,然後派人抓捕尋找蘇子昂,待蘇子昂歸案後一並判決。”

“冤枉啊,大人......”

“刁婦閉嘴。”鄭縣令又指了指身後的棺材,怒吼:“人都死了,最應當要公道的人是他,來人啊,將鄭氏和蘇子青鎖到縣大牢中押起來。”

“諾。”一群如虎似狼的捕快們衝上來......

蘇子昂當夜逃出鄭府後,怕鄭府的人追到家中,便跑到山中躲了一夜,天亮後,看著鄭縣令帶領捕快騎馬進鎮,又看著母親和蘇子青被帶出桃花小鎮。

一著急,十四歲的少年順著官道一路追了下去,心中隻有一個念頭,去將娘和蘇子青救出來!前方的馬隊逐漸沒了影子,秋風中,少年蘇子昂一步步走出桃花小鎮,進入一個陌生而新奇的江湖。

二日後,江上縣衙內,鄭縣令將一本《古夏律》仔細找了數遍,心中猶豫不決。

根據為官多年的經驗,在鄭府時便斷定,鄭員外定然因為想逼紙蘇子青,最後被蘇子昂刺死,弟弟已經死在色字上了,自已要把蘇子青判死,然後與鄭員外合葬在一起配陰婚,成全弟弟在陽世最後一點念想。

隻是《古夏律》對於判死極為苛刻,一是要有明確的罪名,二是要有相關證據,最後尚需具文呈古夏朝刑部審核,等批複後方能問斬。

翻爛了《古夏律》,鄭縣令硬著頭皮找出一個罪名,古夏律規定,弑夫屬於忤逆十惡死罪!鄭員外既然曾給鄭家下過聘禮,便以謀殺親夫給蘇子青定罪!

“來人,升堂,把蘇子青和鄭氏帶上堂來。”

蘇子青一直和鄭氏被分開關押,今天上了堂,一抬頭先看到鄭氏一切如舊,二沒看到蘇子昂出現,頓時放下心來,對鄭縣令愛搭不理。

“蘇子青。”鄭縣令一拍桌子,發出怒吼:“本官問你,鄭員外可是你殺的?”

“是民女殺的。”

“既然是你殺的,可敢簽字畫押?”

“拿筆墨來。”

“大人,冤啊,奴家女兒那晚一直就在眼前,沒有去殺人,何況她長的這麼瘦弱,怎能殺人?”鄭母一邊喊冤,一邊給女兒支招:“閨女你瘋了嘛?這可是死罪啊!娘和你說了是山賊殺的人,你怎麼不聽呢?”

鄭縣令板著臉,看著蘇子青在供狀書上簽字畫押,他收到供狀後,先仔細核對一番後,三角眼中閃出一片寒光,“啪”一拍驚堂木,怒吼一聲:

“刁婦鄭氏,聒噪公堂,來人,拖下去掌嘴二十......”

“諾。”捕快們衝了上來。

鄭縣令趁捕快們將鄭氏拖下去的空當,大聲判決:“桃花小鎮鄭員外被殺一案,蘇子青當堂簽字畫押認罪,本官今判民女蘇子青弑夫罪成立,和其母鄭氏一起押入縣衙大牢侯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