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1 / 1)

世間上有很多“不得已”的事,例如孟子批楊墨之說,倡導儒家之學,他到處推行聖人之道,但又怕人誤會,所以說:“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

曆史上,漢朝從高祖統一全國開始,為了安撫匈奴,不斷以“公主和親”來息事寧人,尤其漢元帝時膾炙人口的“王昭君和番”,更是說明,大漢王朝對匈奴實行“和親政策”,實乃不得已也。

再以民國時代的蔡鬆坡來說,他為了瞞過袁世凱的耳目,表麵上迷戀京都名妓小鳳仙,實際上是等待時機潛逃雲南,最後終於組織護國軍打倒袁世凱,再興民國。所謂“迷戀風塵女郎”,後代曆史學家都以歌頌的心情,稱其乃不得已也。

《水滸傳》裏,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八條好漢,每個好漢都是被迫上了梁山。被迫就是不得已也,當他們走投無路的時候,不上梁山又能怎麼辦呢?古代有些人窮得沒有辦法,賣兒賣女,甚至在戰亂的時代“易子而食”,交換兒女充饑,都是不得已的事。

所謂“不得已”,有些事確實情有可原,但如果是為了爭權奪位而兄弟相殘,骨肉相殺,甚至逼死他人,這種“不得已”就難以令人認同了,例如:

一、唐玄宗令楊貴妃自縊,不得已也:唐天寶十四年,玄宗因寵幸楊貴妃,導致爆發安史之亂。倉惶間,玄宗攜貴妃出走,途經馬嵬驛時,忽然大軍不前,要求玄宗誅殺楊國忠,賜死楊貴妃,否則軍隊不肯保駕。這時年已七十多歲的唐玄宗,雖然百般不忍,但為了自己保命,也為了國家前途,不得已賜楊貴妃自縊,以平息眾怒。其實,唐玄宗如果早一點懂得舉用賢良,明辨是非,清心寡欲,何致於有此一幕。

二、李世民玄武門殺兄弟,不得已也:締造“貞觀之治”的李世民,為了爭奪皇位而殺兄屠弟,演了一出人倫的悲劇,但曆史上反為李世民說話,認為他發動“玄武門之變”是不得已的事。甚至曆朝曆代,為爭權奪位而父殺子者,如漢武帝殺太子;母殺子者,如武則天殺兒殺女,乃至兄弟相殘者,率皆有之。大家都說是不得已的,隻是為了爭權奪位,這個不得已能成為理由嗎?

三、諸葛亮揮淚斬殺馬謖,不得已也:三國時的諸葛亮,接受劉備托孤,盡心輔佐阿鬥,並以匡複中原,興複漢室為畢生職誌,但最後不幸北伐失敗,退守漢中,其中關鍵性的一戰就是“街亭之役”。當時鎮守街亭的蜀國大將是諸葛亮所倚重的愛將馬謖,但在街亭失守後,諸葛亮礙於軍令、輿論,不得不揮淚斬馬謖,以服軍心。諸葛亮此舉,一般認為是不得已的事,但認真說來,街亭失守,這是戰略上的失敗,並非投敵,其實也可以令其戴罪立功,畢竟人才得之不易,何必一定非要殺之而說是不得已的呢?

四、漢景帝為平亂誅晁錯,不得已也:漢景帝時,禦史大夫晁錯為幫助中央鞏固極權,提出《削藩策》,未料引起吳、楚等七國之亂,漢景帝為平息七王之變,因此不得已將晁錯腰斬於市。晁錯一生忠於國家,至死還要為漢景帝洗刷罪名,謂其乃不得已也。然而此中的是非得失,豈是一句“不得已”所能解說的嗎?

上述的曆史,用“不得已”而為殺戮脫罪,不知後世的文明認同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