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著林夕的手,她的手,消瘦而冰涼,我悲從中來,以後,或許就剩下她一個人要在一邊摸爬滾打,她這麼瘦弱,可怎麼活下去呀。
林夕蒼白的臉蛋上,露出複雜的神采,她看著我,看了好久,慢慢地伸出一隻手在我臉頰上滑過,輕輕拭去我的眼淚。
我以為,她和我應該是不會分開了,驚喜地抬起頭來,卻看到,她無比清純的眼睛裏,閃爍著的是堅決的神情。
“你真的這麼在乎我嗎?”林夕緊緊盯著我的眼睛,她想要得到最明確的答案。
我沒有絲毫猶豫,脫口而道:“嗯,我,我再這世上,也隻有你一個好朋友,我真的……”
“我信!”林夕緩慢而又堅決地把手從我手心裏抽走了,然後雙手扶著我的肩膀,慢慢地說道,“可是,我還是恨你,你知道嗎,我很矛盾,我明確地知道,我恨你,可是,我又說服不了自己不把你當我最好的朋友。”
我連忙說:“可是……”
“可是我們可以繼續作好朋友的,是嗎?”她倒退了兩步,靠在柱子上,搖搖頭,淡淡地道,“不可能的,你要知道,玉清既然選擇了你,他就會用全部的能力捧著你去走上那個金字塔的最頂點,在那一行裏,這個人不是可以隨便脫衣服的妓。女,是有錢人一擲千金也沒權利碰一下的最寶貴的寶貝,當你站在那個位置的時候,你就會明白我這句話的。可我不一樣,我原來也是有機會走到那個位置的,但是,玉清選擇了你,這就像斯巴達人養孩子一樣,隻有唯一的那個最好的,才會活下去,而我,是被拋棄掉的,以後會怎樣,誰也說不準。”
我很想告訴她,我並不在乎那些東西,如果她需要,我可以全部都給她。
可是,我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她一定會認為我是在侮辱她,在可憐她。
林夕不需要那樣,她需要的,已經得不到了。
我不想得到的,卻被人強迫著接受。
我隻想平平淡淡的過我自己想過的日子,林夕是有野心的女孩,她想要走到那個萬眾矚目,卻誰也沒法一親芳澤的地位上,玉清卻沒有選擇她。
我知道,現在我多說一句話,都會對林夕造成雙倍的傷害,她現在的心裏充滿了怨憤,可我沒有能力去讓她把那股怨憤發泄出來。
林夕要和我分開了,我以後,還會有朋友嗎?!
我不知道,但我覺著,應該是不可能有了。
逼著我走上這條路,本來就不是我喜歡的,我隱約還是能明白,歡場之中就是每個人都戴著麵具的,喜怒哀樂都不是在表達真的自己,而是表演著另外的一個人,或者說,是一副別人的皮囊。
更何況,我恐怕是脫離不了玉清他們的掌控的,我隻能做一個傀儡,這幅皮囊被他們掌控著,他們要我高興,我就得露出笑臉,他們不讓我露出笑臉,我就不能夠高高興興的。
我不由想起了舊社會上海灘的那些名媛。
林夕也提到了這個詞,她說:“出賣肉體的女人,是妓。女,玉清他們挑選了你,其實我是應該為你高興的,因為,從昨天開始,你就不必擔心你會成為那樣的女人了,你會被他們培養成為名媛,名媛是什麼,你知道嗎?”
我點點頭,又搖搖頭,林夕輕輕一笑,道:“其實,我也不知道名媛是什麼,穿名牌衣服,錦衣玉食,我覺著那不是名媛,因為,”她抿了一下嘴唇,深深吸了口氣,然後笑靨如花,隻有兩隻眼睛裏,沒有任何笑的味道。
“因為那樣的生活,我本身就是可以過的。”她嘻嘻地笑著說,“但我知道,我過的並不是名媛的生活,所以,我覺著名媛應該還有另外的一種生活方式吧。”
“可是,無論是什麼樣的生活,我都不喜歡啊。”我看著她一臉無奈的嘟囔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