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擊敗吉思汗大軍,考慮目夠條件完全占領蒙古,遂即決定暫率軍撤長城內。
浩剛剛率軍撤長城內,就京城送份奏報。一份奴兒幹司完顏亮見遼東明軍力盡遼東,遂又舉兵叛亂,欲聯合蒙古吉思汗,準備攻打遼東,另一份則盧環派人送高麗求書。
浩心:“完顏亮與蒙古軍聯手勢必威脅遼東,而遼東大軍力皆高麗,倘若拖久,勢必造連鎖反應,怕北方陷入膠狀態,西西涼趁勢力軍就。”
,浩一麵令趙漢與裴勇明率領第軍關寧鐵騎馳援遼東,另一麵派人傳旨盧環,與高麗議,必須根據浩所擬定賜書議,否則賜之免談。
一月,由關寧鐵騎及馳援遼東,完顏亮人馬一直遼東區北方觀望,敢軍,而吉思山則與完顏亮達盟,意圖等待機再圖明朝。至高麗塊,浩議書則參考古代附屬管,及西方列強租借條約某盟條約方麵結合。
賜書內容規定:(1)“高麗號改朝鮮,由東夷之號,惟朝鮮之稱美,且其遠,本其名而祖之。體牧民,永昌嗣,朝日鮮明之之意。”
(2)全分八道,俗稱朝鮮八道。道之設州、府、郡、縣。其,慶尚、全羅、忠清、黃海、京畿五道再分左右道。寧安道(鹹鏡道)分南北道。平安道分東西道。江原道分嶺東、嶺西部,且城設漢城府(今韓首爾)。
(3)全名、官職、官製、軍職、軍製均按照大明皇帝規定執行(浩參考曆史朝鮮製度)
(4)取消朝鮮與大明特定朝貢貿易,貿易無論官方與民間皆全麵展。朝鮮內政原則幹預。朝鮮王立太子及納何人、妃,需大明奏報,批準方執行。
(5)城與新州設立“租界”(所謂指議訂租或租界章程,其一領土擁行政自治權治外法權(領裁判權)另一設立合法外人居住(土化),白就專門劃一塊租大明,此之內百姓,由租管轄,而且租界內大明派適當武裝人員及官員行管,攻租界無異攻大明。
(6)朝鮮安全,平做貢獻,允許大明派軍隊駐紮朝鮮,並劃指定區域用大明軍隊訓練大明軍隊基。
(7)朝鮮侵略權力,除非大明授權。當朝鮮遇外敵入侵,大明予保護。
(8)雙方城設立大使館,大使館代表整利益,全麵負責關係,館長一般大使,派遣委派外交人員,由皇帝任並代表履行職責。
大使館首職責代表派遣,促政治關係,其次促濟、文化、教育、科技、軍等方麵關係。
促關係人民間往大使館重職責,其最職責比如維護本公民外合法權益等。
(9)凡大明百姓、官員如朝鮮犯法,朝鮮無權自行處,須交由租界官員,或者大使館,及遣送大明交由大明朝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