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二妮大哭一場,找林軒訴說一番,情緒終於平複下來了。
“這事兒,村裏人都不知道,你也別往外說。”
“放心,你是本店的顧客,客人的私事兒,我都會爛在肚子裏,不會跟任何人提起。”
劉二妮相信林軒的人品,才會毫無顧忌地把家裏的醜事兒向他訴說,如果不找個人說出來,她肯定會被壓抑到崩潰。
這不止是把她弟弟送進看守所那麼簡單,還徹底跟爸媽鬧翻。
她爸媽都已經威脅她,如果不立刻把她弟弟弄出來,她臘月二十八的婚禮也別想辦了。
劉二妮心如刀絞,她為這個家付出了那麼多,這幾年全家人花的錢,全都是她一個人拚命掙來的,結果她還是家裏最不重要的那個人。
她父母極度重男輕女,小時候有點兒好東西,全都給她弟弟,對她卻是極其吝嗇和苛刻。
劉二妮稍微懂事一些的時候,就有覺悟要靠自己,不可能再靠父母了。
她正因為如此,上初中的時候,就開始想方設法地從同學手裏撈好處。
她哄騙那些男同學談戀愛,就是為了騙點兒好吃的零食和零花錢。
她初中肄業外出打工,就是因為聽到父母商量,不再讓她讀高中了,省下來的錢,存起來留著給她弟弟讀大學。
劉二妮心寒,主動放棄讀高中,然後外出打工,絞盡腦汁,不擇手段地撈錢。
她想靠自己掙大錢,給父母蓋村子裏最好的房子,開最好的車,好讓父母知道,她不比弟弟差。
結果呢?
今晚的事兒,把她這些年的幻想,全都砸得稀巴爛。
父母把一切罪過都推到她身上了,責備她給弟弟太多錢,把他慣壞了。
還罵她六親不認,竟然要主動把自己的弟弟送進監獄。
有那麼一刻,劉二妮都心灰意冷,想要放棄了,不想再管弟弟和家裏的爛事兒了,哪怕弟弟把家裏的東西揮霍完,再把父母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她也不管了。
可是,她也真的害怕了,因為她見識過被du品毀掉的人,最後有多瘋狂,又多可怕。
如果放任弟弟不管,不但會把家裏的一切都變賣掉,最後還會把父母折磨得生不如死。
等到最後走投無路,這個弟弟還是會找到她這個姐姐,到那個時候,還是得讓她來收拾這個爛攤子,她父母還是一樣會把所有的過錯和責任都怪罪到她頭上。
長痛不如短痛!
劉二妮想明白了,她在父母眼裏就是罪過,無論她對這個家付出了多少,她永遠都會是那個背鍋的可憐蟲。
她現在不求別的,弟弟能不能悔過自新,她也不再抱有任何不切實際的幻想。
她也不奢求父母會原諒自己。
她隻求弟弟這個禍害,別再牽連到她肚子裏的孩子。
當斷則斷!
她都想好了,明天就給錢六斤打電話,婚禮不辦了,直接拿結婚證走人,永遠也不會再回來,徹底跟這個家斷絕聯係,哪怕等她弟弟出獄,也不能讓弟弟找到她。
林軒在燈光下,看到劉二妮的眼神,像死人一樣,有些令人不寒而栗。
劉二妮一邊往自己房間走,一邊心如死灰地說:“我明天早晨就會離開,否則我爸媽要是知道我住在你這裏,肯定會來這裏鬧事兒,我不想連累你,我也不想再見到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