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褪去的很快,不多久就停了。清清涼涼的天氣,將人心裏的憂鬱驅散得幹幹淨淨。
西洲自從從昏睡中清醒過來,心情就好了不少,整個人都精神起來。聽說南風要給他買衣服,他非要隨她一塊去,半步都不肯離開她。
南風第一次被人如此依賴,得意得不行,口是心非地教訓了他幾句,傲嬌地踱步走出酒樓。
街道上真熱鬧,熙熙攘攘的。濕潤的石板地麵上隱約地映著人影,顯得更加生動美妙。
南風故意地踏在水窪裏,啪,濺起一股小小的水花。水花開得很小,勉強打濕了她的鞋麵,留下斑斑點點的淺色水漬。
西洲對她這種幼稚的行為一點也不管束,反而偶爾向她踢過來一個被雨水衝刷幹淨的石子,陪著她逗趣。
南風給西洲挑選了一身長衫。長衫底色為白色,素淨清雅;胸前畫著墨竹,很有神韻風骨;袖口和領口偏窄,有銀邊走線,既別致又貴氣。西洲出門前將自己打理幹淨,現在穿上這一身衣服,果然有了讀書人的氣派。
之後他們又挑了一雙淡藍色雙鶴小靴。西洲將它穿在腳上,別提多輕巧漂亮了!
南風大肆誇讚自己的眼光,也暗自讚歎西洲的皮囊實在是萬裏挑一。能隨手揀一個“秀色可餐”的小公子,她的運氣值,自從離開了素塵,實在是“突飛猛進”啊。
西洲自己也很高興,背著手,臉上藏不住笑意。
街上飄散著肉香,南風餓了。西洲善解人意,先表示了“餓”的感受,邀請南風陪他去吃飯。南風“勉為其難”地接受了邀請。
他們去往飯館的路,被一個書攤截住了。書攤上陳放的書很多,引起了南風的興趣。
那不是什麼聖賢之言,也不是驚世駭俗的文章典籍,隻是一些稀奇古怪的話本子,通俗、狗血,但刺激,十分投合南風的口味。
跟素塵在一起趕路的那段時間裏,南風用偷偷省下來的五個銅板,買了一本材質低劣的話本子,語言通俗新奇,故事一波三折,還挺虐情,重點是,偶然還有一兩幅一言難盡的插畫,讓人欲罷不能。名字叫做《我為駙馬當寵物》。拋開什麼倫理呀、邏輯呀、現實情況呀不談,拋開錯別字和病句不談,還挺有意思的,打發時間最是不錯。
平時給素塵當牛做馬,自然是沒有時間看了,不過趕車趕累了,倒是可以偷偷摸摸拿出來讀一讀,樂嗬一下。不得不承認,本就是路癡的南風,為此耽誤了不少路程。
突然和素塵一拍兩散,南風沒來得及把那本書帶走,深深覺得可惜。不知道素塵冷不丁翻出它來的時候,會是什麼表情。
不管了,反正以後又見不到他,他什麼表情,已經不在南風的考慮範圍之內了。
書攤老板是個看上去不到而立之年的瘦小夥子,長得機靈活潑。見南風他們經過,他立刻堆起濃濃的笑容迎接,還興衝衝地給南風介紹:“二位過來看一看啊,小店的話本子,那可是全城最全、最多、最有意思的啦,比說書先生說的還精彩呢!我這小店裏,品類齊全,有宮廷情愛,有名人野史,有才子佳人,有精怪神仙,還有……”老板忽然神秘起來,湊近了南風的耳朵,說:“還有龍陽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