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活著的時候,我就像狗一樣,被她指使這指使那的。稍有一件事沒做好,就是一頓罵,搞得像我欠她的一樣。”
聽錄音,聽得林滿月火大。
趙文清女士,是火爆性格而已。
不是神經病,無緣無故就罵人。
小的時候,林滿月也曾經不喜歡她媽趙文清的。
太嚴格,要求太高,挨罵是常事。
單就因為吃泡泡糖,林滿月不知道挨過多少次罵。
說是吃泡泡糖,像小太妹。
哪裏像了?
當時,她沒有人權,全都要聽趙文清的。
即便是要求嚴,訓斥幾句,也不能殺人啊。
夫妻過不下去,離婚啊。
離婚的話,就拿不到前妻的財產了是吧。
林呈裏空有一副外表,又有私生女私生子要養,沒賺錢的本事,所以就害死前妻奪得財產。
“一個搞地攤生意做起來的家庭,要送女兒去學音樂,簡直是浪費錢。藝術家不是隨便一點錢,就能砸出一個藝術家。女兒就是賠錢貨,最終還是要嫁去別人家的,她不聽,大把大把的錢寄給她女兒。”
放屁!
哪有大把大把的錢!
學費是很高。
生活費方麵,林滿月絕對不是像富二代那樣揮霍無度的。
“殺了她,一了百了。她的女兒,我原本也沒想留的,但是攀上了副市長的兒子……”
林滿月按了暫停,她聽不下去了,把手機還給盛韓軒。
沒想留她。
的確啊。
有一次把她反鎖在房間裏,沒有吃的沒有喝的,就差點餓死了。
為了避免被冠上殺人的罪名,林呈裏一家幾口出去旅遊了。
如果她餓死在家裏,隻能說明,是她自己不懂得照顧自己。
林呈裏對外的說辭,林滿月都猜得到。
“我那個女兒啊,被伺候慣了。父母不在家,她連自己的飯都懶得做,所以就餓死了。”
嗬嗬,多麼完美的借口。
盛韓軒把手機放下。
他之前已經聽過一遍了,醉後的林呈裏承認殺害前妻,花錢辦置的那些事,已經從繼承前妻遺產中還了回來。
所以可以說是,用前妻賺的錢,殺了前妻。
“啊!”林滿月喊了一聲。
一拳打在沙發上。
氣憤!
一家子的禽獸!
盛韓軒握著她的手,她就不能再捶沙發了。
“要指控林呈裏殺人罪名,這樣一份證明是不行的。常言說得酒後吐真言,不會被法律認可。”
林滿月當然知道。
就是林呈裏承認了殺人,證據都不指向他,他都不會被法律製裁。
多好啊,參與其中的胡曉芸,已經死了。
死無對證。
有司機的證詞也沒用,胡曉芸這個替死鬼,做定了。
盛韓軒說:“不要急,就算沒有直接的證據,林呈裏一家,我都會讓他們生不如死。”
“嗯,我不急。”
林滿月吸氣吐氣,讓自己放輕鬆。
林家又要有喜事了,林蕊蕊要嫁給小老板了。
這次比較低調,沒有再敲鑼打鼓地到處炫耀。
林呈裏不是打電話,就時發信息來告訴林滿月。
大姐又要出嫁了,她這個妹妹,要表示一點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