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原則不讓
第48章:原則不讓
不管菊魅對天歌有沒有愛的成分,還是一語道破天機。即便有愛,可這愛的動機是扭曲的,她不是想和天歌安安穩穩的過日子,其目的,就是不擇手段的想得到點什麼。非怪她總是喜歡鬧得“雞犬不寧”。
這讓人傷心的話,天歌聽了非常不理解。他始終整不明白;菊魅腦子裏到底想些什麼?
“得到了什麼?”這句話總在天歌腦海裏盤旋。她要得到什麼呢?她想得到什麼呢?說起來已經快七年夫妻生活,朝夕相處的天天在一起,還要得到什麼呢?存款?房子?汽車?不是天天一起在用嗎?還要得到什麼呢?
情感生活又需要得到什麼呢?天歌得到兒子、她也得到了兒子,天歌占有了她,她也占有了天歌。
天歌始終記得在和菊魅風花雪月互動時,常常聽到菊魅呢喃的喊道;“老公快點,老公再快點,不要放,不許放,老公!真的好舒服呀!……。”
莫不成菊魅在打算跟著天歌起就想得到點什麼嗎?就在想著等價代換的理論?那她豈不是把自己擺在“賣”的行列了嗎?愛情不是買賣。婚姻更不應該是買賣。
如果菊魅真是那麼想,那她就不應該去找老公,不該去生兒子,而應該直接對外去賣,如果賣上七年,那可真的是一筆可觀的數目呀!
天歌現在才明白,著名女作家張愛玲為什麼會嘲笑三十年代的女性說;“傳統式的婚姻,實際也等於就是長期賣肉”
……。
不少女人最最喜歡的不是男人而是錢的道理天歌懂。這也不能怪女人勢力,怪女人有情無義。這是女人求生欲望本能所決定。如果二者隻選其一,當然多數女人會先選擇錢。“飽暖才思淫欲”嘛!假如生存都存在問題,何談情和愛?
當然,錢和情不是成正比,隻能說,錢多的男人被女人愛的概率大,並不是錢越多、愛就會越深。如果可以排順序選,女人即會選擇錢,也會選擇男人。因為;男人離不了女人,女人也照樣離不了男人。
女人會先選擇錢、後選擇男人,並不是說女人天生就愛財,確實是求生欲望的本能,女人對於家的概念遠比男人強,一個女人連個窩都沒有?豈能安心踏實的生活?女人可不喜歡過著窮開心的浪漫生活模式。
加上,“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概念,幾千年來已嵌入我國女人意思形態的骨髓。要顛覆這種觀念、就是再過幾千也未必能轉換過來。
當然,男人們也很明白;如果自己“窮困潦倒、身無分文”,而又無潛力可挖時候。要想得到女人的愛慕,也是很難的。
然而;事物的存在往往又是矛盾的,作為男人,當然是希望自己的女人在喜歡錢的同時也喜歡自己。如果感覺到一個女人隻是為了錢而錢,愛的隻是自己的錢的話,那他又會覺得這個女人是對愛情的褻瀆和對自己的人格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