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況下,個人所書寫的字是同樣有法律效應的。
如在事後裏字的人不滿,要狀告當事人,當事人是可以憑借著這份字作為使用的。
家裏有個大學生,有時候就是這有用,總而言之,作為法盲的林楓在經過了榮雪的科普後已經了操作的可行性,那下來的事就是等待了。
不過這還有半天的時間呢,林楓自然也不可能都不就這幹等這天張琳他們的到來,何況自己昨天還和秦燕淑越好了,今天去富甲給他送東呢。
當然了,說送可能有些不太合適,應該說是寄賣,簡單來說,就是和他當初和周恒的合作是差不多的。
林楓把東留在他們那讓他們賣,自己得,他們呢,則需要林楓的東來挽他們將損失的股價,總而言之,是互惠互的事,不同的是,這的寄賣是林楓占的主導的,富甲那邊拿到的潤幾乎是微乎其微。
和榮雪了個招呼,讓他去醫院。盡對方老大的不願,不過畢竟林楓是要去經事的,也不太好無理鬧,所以盡嘟著嘴,還是不不願的上了出租車。
畢竟大白天的,林楓也不擔心對方會出事。
那,下來,他就是該處理自己的事了。
林楓在邊找了一會,因為快過年的因,邊的店麵還開著門的已經不多了,他找了半天才在一家街角到了有賣背包的店鋪。
進門後,他了一塊錢買了一個起來大的背包背在身上後,便朝著不遠處的一個廁所走了過去。
進了一間隔間內,林楓便把背包了下來,轉而進入了玉佩空間。
熟悉的場景,這裏的東就是他對付周恒的大依仗,不過刻的他可沒時間來慢慢了玉佩空間的結構。在越過從富甲帶來的那一堆東後,他轉身在處找了起來。
能拿給富甲的東其實條也有限,不是太多。
首,老生談,那些的國寶類物他是無論如何也不敢拿出去。一些的話,他就算那東都賣掉了,也沒有多少資金,而沒有資金的話就沒有辦法對付周恒,換言之,那些東就拿的沒有義。
所以,不能太好,也不能太壞,那可以選擇的東就非的有限。加上他是背著背包來的,那可選擇的東就少了。
簡單啊,要說就憑他背的那個背包能裝下十個瓶,那是本不可能的事。
所以,他能選擇的還是那些字畫玉等等的一些小東。
金縷玉衣其實也可以,不過在考慮到之前自己連續拿出兩金縷玉衣的麵了,拿的話難免會讓人心驚。
所以,三考慮之後,林楓還是棄了那種法。
在玉佩空間裏他待了差不多一個多小時,然而現實中可能還沒過去幾秒鍾後,林楓就將十東裝進了袋子裏。
種類還是那些種類,兩幅字畫,佩戴的首飾,還有三樣是那些小的瓷。比如,茶壺,酒杯之類的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