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才虛與委蛇。
但是為了小小的事業要讓她付出青春的代價,她又是不情願的。
因此後來當曾領導約她出去消譴,宵夜時她總是以身體不適為由推托。
經過多次以後,曾領導終於惱羞成怒,將她的幼兒園牌照審核以不合格為由,不予審核。
……
林元和顧俊南進入林律師會客室,看見吳億貫和另外一位年青女子在閑聊。
“林總好,這位是負責環城高速運營的劉束鳳經理。林總接手後,也可委托她管理,當然也可另請高明。”
吳億貫向林元介紹身邊的美女。
穿著專業的製服,一臉真誠的微笑。
“林總好,我叫劉束鳳,在路政公司工作了八年,熟悉高速收費的各種工作程序,以後隨時聽從林總的調譴。”
劉束鳳禮貌而客氣。
林元知道工作人員都是路政公司安排,自己接手吳億貫股份後,也需要跟路政公司合作。
所說現在簽的三方協議合同,是憶貫把環城機場路這段10公裏的擁有權,轉讓給林元。
然後林元再跟路政公司簽訂委托運營的協議。
考慮到吳億博跟路政公司有些賬目要對,所以林元跟吳億博接手的日期定在半個月後。
林元先轉5000萬資金到吳億博公司,半個月之內吳億博公司跟路政公司交割出一切事項。
半個月之後,收費站所收錢款,開始歸林元公司所有。
三方都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顧俊南見證了他們三方的簽字儀式。
林律師也專業地處理了這一切。
林元當場從電腦上了轉了5000萬到億博公司賬戶。
十幾分鍾後,億博公司財務打電話給吳億博,5000萬已經到了公司賬戶上。
吳億博對林元特別感謝:“林總,合作愉快,合作愉快。”
劉束鳳也跟他告別:“林總,期待我們的合作。”
兩人開車離開。
林元乜對林律師說:“你看需要多少服務費,報個賬號過來,我轉款給你。”
林律師按照常規的收費,他本來準備收服務費5萬元的,但是現在表妹的事情明擺著要求林元幫忙。
這種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沒有關係,即使花上十萬八萬,也可能解決不了。
他有麵子的話,可能三二句話就解決了。
“林總,剛才說我表妹的事,你看可不可以幫忙,若是可以幫忙的話,這次的費用當感謝你幫忙的報酬。”
林律師直白地把意圖說了出來。
不愧是律師,等價交換概念玩得精。
林元卻不願跟他玩這個。
“五萬,是吧?我直接微信轉給你。一碼還一碼,再說人家是幹部,我也沒有權利強製他。我跟他隻是朋友關係而已。”
他私下想:我求他辦事,還花十萬請他去消費呢。
這曾工愛好女色一麵,他是知道的。
剛才從華美芳身上,他基本了解了事情的大致經過。
他把五萬元酬金在微信上發給了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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