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我!

回過神來,雲初大聲嚷著:“死色狼,我管你是不是初吻,你強吻我就是非禮,如果不想被警察抓去吃免錢飯的話,立即給我滾!有多遠就滾多遠!”該死的大色狼,居然在她想故事情節的時候,奪走她的初吻。

初吻耶,當然是留給她未來的另一半的。

懊惱,羞憤讓雲初真想狠狠地把唐曜揍一頓,如果她打得過他的話。

雖然她是寫文的,渾身上下散發著的都是濃濃的書香氣質,可是周圍了解她,認識她的老居民都知道,她從小就是個調皮的孩子,爬高爬低,跟人家打架,在她未滿十六歲之前天天都發生。

十六歲之前,別人家的的小孩罵她是野種,有媽沒爸,她氣不過,就找人打架,因為打得多了,從最初的總是輸,到最後總是她贏,把對方打得哭著回家找家長。

十六歲之後,媽媽死了,她開始成熟了。

再後來她踏上了寫文之路,那股野性便被文學的高雅氣質壓下去了。

現在的老居民看到她,都會說,她完全變了一個人。

戴著那對近八百度的眼鏡,讓她看起來就像個資深學者,如果再打架的話,隻怕會毀了她的作家形象。再說當年的小孩都長大了,沒有人會再罵她野種了。

堂堂的唐家大少爺,唐氏集團的總裁居然被人罵作色狼,唐曜的臉色尷尬至極。雲初是他認定的新娘,他不覺得自己吻她有什麼錯。雖然他剛才是趁她失神之機占了她的便宜。

他們唐家人向來都是行動派,像他的小妹唐燕妮,看上了莫少傑,立即就行動起來,追了幾個月,人家莫少傑還是鳥都不鳥她,她依然不死心。唐家人也是霸道派,他們看上的,就不容許別人再染指,也不會管對方怎麼想,隻想著把人家霸到自己的身邊才是正事。

那些戀愛過程,唐曜覺得太無聊了,直接把人帶進禮堂,效率才大。

警察抓他?如果強吻也會被抓的話,隻怕警察局連站的位置都沒有了。說不定連警察都會強吻女人呢。

看到雲初把唐曜往外麵趕著,在公寓外麵候著四名身穿黑衣的保鏢,急急忙忙走上前來,一邊想阻止雲初的無禮,一邊關切地問著:“大少爺,沒事吧。”

“你們都退下。”唐曜不悅地低斥著四名保鏢。他與她的準太太談話,這些不相幹的人物跑來湊什麼熱鬧。他能有什麼事?就算他不如唐三少那般打得,也是有幾下子的,憑雲初這樣的女子,隻是嘴巴利了一點兒,哪能對他怎樣?何況,唐曜勾唇壞壞地想著,摘了她的眼鏡,保證她就強不起來了,嗬嗬。

驅趕他的雲初聽到保鏢對他的稱呼,愣了一下,心裏卻是想著:哪家生出這麼不要臉的少爺來?

“是,大少爺。”保鏢恭敬地應聲退下。

管他是什麼少爺,總之她不認識他,她不想理他,最主要的還是他帶給她從來沒有過的壓迫感。抬手推了推眼鏡,雲初冷冷地道:“我再說一次,立即給我消失!”這種無聊的大少爺,肯定就像她老爸一樣,沒事的時候到處獵豔。她媽媽單純被騙,她可不會。她寫言情小說,雖然未談過戀愛,卻把愛情看得透徹。她不要轟轟烈烈的愛,她隻要平淡如細水長流的愛,她認為細水長流的愛才能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