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剛剛工作的征,滿身疲憊,來到程歡剛剛開業沒多久的店。
程歡的失憶和其他的失憶不同,失憶後隻會忘了人和事,而不會忘記生的技巧,除了不記得征,就是一個正人。
看到店的玻璃門外站了個熟悉的身,程歡理了理自己髒了的白裙子,跑了出去,掛在了征身上,工作的疲憊感仿佛都消散了,女孩的工作與有關,渾身散發著一種的香味,既勾人又有少女感。
“你怎麼還不去啊?,這麼晚了,店還沒大洋嗎?”
征的語氣溫柔,相比對於警官的態度,簡直就是兩個人。
“我等你下班……不敢去警局找你。”
手圈住了征的脖子
“有麼不敢的,怕我不好意啊?!”
“嗯……”
又補充道
“我有這麼可愛漂亮的女朋友,還要背著那幫家夥幹麼。”
使掛在征身上,程歡還是比征了一點,掐了掐程歡的臉,那個年難得一見,極為標準臭拽臉都不見了(相作者,談戀愛能頑疾)
“把店門鎖上,我們家吧。”
“你道我家在哪嗎?”
女孩問了一下,恰巧與征對視了
“不道”
“那你怎麼送我?!”
“誰說我要送你家了,我的意是……去我家”
征嘴角勾起,挑了挑眉
“我自己有家幹嘛去你家”
程歡從征身上跳了下來,有些不解的看著他,那雙沒哭都像哭的眼睛眨了一下
“我道”
征語氣含笑,又給人一種很孤單的感覺,停頓了一下,補充道
“你這麼可愛,自己家,我還有點心不下……”
揉了揉程歡的頭發
程歡也笑了,眼睛笑的像小月牙
“終於認可你女朋友的魅力了?!”
“可不是嘛,你可得自覺一點,哥哥這麼帥的人可都為你守身如玉,你可不要其他小夥子勾走啊。”
征抱起了程歡,像幼兒園的老師抱小孩一樣。
“你哪裏帥了?”
“不帥嗎?”
“是不帥”
“小歡,如果不帥,怎麼吃個麵就撩到一個女朋友的?嗯?”
征突然停住了腳,將程歡了下來,吊兒郎當的問
“……”
程歡沒答
“我也是有很多小丫頭追的好吧,隻是都我無情拒絕了,好男人連桃都是自己擋的,是不是覺得自己賺到了?!”
程歡看著他,還是第一見這麼不要臉的人,好奇這個看起來不正經的經是怎麼工作的。
“是賺到了”
程歡小聲嘀咕了一下,想著征一定聽不見。
把店的門鎖上,征帶著程歡開車來到了自己家,這個家不是很大,100多平,但這是好地,又是學區房,房價這些年又漲了不少,個房子的置都是白色的,既溫馨又令人舒適
“你很喜歡白色嗎?”
程歡環顧了一下四周,問了一句。
征過頭來,瞥了一眼程歡的冬款白色連衣裙,淡淡的說了句
“嗯,很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