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他比養狗狗乖得多。”
下午,棺木蓋被推開,KING緩緩站起來,健碩的身形從棺木走出,赤果的身上隻穿著一條黑色內褲。
藍眸被房間門貼著的一張白紙吸引,慵懶提起手臂,手指猛張,白紙飛到他的手中,仔細閱讀上麵的英文。
“我出去一下,浴室裏有刷牙洗臉的用具,穿好衣服等我回來吃飯,晚上帶你去看美女。——美女阿飄。”
KING挑挑眉頭,按照她的指示走進浴室,抬起頭看向洗麵鏡子,發現上麵又貼著一張紙。洗臉盆旁擺放著各種日用品,上麵依然貼著小紙條。
KING拿起牙刷,牙膏,開始現代生活第一步。
洗刷完,KING在鏡子裏注視著自己心房那個巨大的血洞,昨天已經吸取三個人的血液,外加一袋鮮血,傷口似乎還沒愈合的跡象,那根木樁顯然是長時間泡在聖水裏的。看來還需要大量的血液才能完全恢複。
KING放下手巾,離開浴室,拿起早已準備好的衣服套上,走下一樓。他從冰箱裏拿出一袋血液,坐在沙發上,打開電視。一邊看著電視節目,一邊吸收生命之源。
視線往左移動,發現桌子上還放著幾本雜誌,非常順手地拿起來,聽電視,看雜誌,吸血,一心三用。
適應生活,融入人群,成為一個不顯眼的普通人,這是血族低調生存方式。
突然,電話響起,KING側頭看著電話,在考慮接不接。
不一會,電話錄音響起:“你好,這裏是美女阿飄的溫柔鄉,我不在家,有事請留言,先啵一個,嘟!”
“喂!KING,起來就馬上接電話!”
“……”KING連忙拿起話筒,安靜地聽著。
“嘿,你真醒了。”
“嗯。”
“我十分鍾回家接你,把二樓的筆記本電腦給我拿出來。”
“筆記本電腦?”
“放在我房間的桌麵,一個類似筆記本的東西,大概三斤左右,12寸大小,鐵質的高科技物體。”
“OK。”
“八分鍾後見。”嘟嘟嘟……
“……”
KING把最後血液吸幹,還不忘扯開朔料袋舔舔,一滴血也別浪費。然後把袋子扔進廚房的垃圾桶裏,走上二樓,來到電腦桌前。目光掠過,桌子旁邊的抽屜打開了,上麵放著阿飄說的東西。
KING拿起手提電腦,發現電腦下麵墊著一本叫《四百年德古拉》的書,薄唇勾起一抹微笑。怪不得她對血族有一定的認識,原來都是看書的。
視線張望一番,發現這家夥房間裏到處貼滿男人的畫像,而且都是白皙肌膚的年輕帥哥,有幾分血族氣息,看得出她很喜歡吸血鬼。
“BBB!”
窗外響起汽車可愛的喇叭聲,KING無奈地翻了個白眼,看來她還喜歡開小甲蟲。對於高大的他來說,那簡直就是個籠子。
他迅速跑出房間,關上房間門,走下一樓,離開別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