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一出,別是審判席上的法官,就連下麵負責做庭審記錄的書記員都愣住了,幾乎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麼。
方不讓更是側身看向程白。
但程白並沒有回望。
另一邊坐著的朱守慶這時候更是把自己左手豎起來,擋在臉龐,像是怕方不讓的目光轉過來似的。
這一項證據的收集和此刻在法庭上的呈現,方不讓事先是完全不知情的,朱守慶曾猶豫過要不要告訴方不讓,最後是程白拿的主意,先不告訴他,直接拿到庭上再。
反正這是客觀證據,不存在被當事人否決的風險。
而且本身案件是不公開審理,方不讓也該掂量一下如果他們在爭奪撫養權這一條上落敗,可能會承擔什麼風險。
方不讓坐在被告席上,看著自己這兩位委托代理人的反應,一張臉上漸漸沒了表情。
對麵的殷曉媛則是目光閃爍,好似被人當頭一棒打下來,都不知該作何反應。
劉臻見她這反應還有什麼不明白?
再一回想程白在先前舉證階段的操作,更是生出了一種被密密的大網羅織、包裹的窒息之感!
如果程白最開始向法院提交的證據是經過處理後的、如此清晰的照片,劉臻在證據交換階段便會想盡千方百計將這證據排除出去。
可偏偏程白提交的是電子證據。
這樣的話,在證據提交階段,對方就沒有任何必要對其進行處理,而她作為殷曉媛的律師,當然也就無從察覺到這一張照片的“奧秘”!
表麵上程白提交這張證據,是為了證明殷曉媛也婚內出軌,存在著和其他人的不正當關係。
可事實上卻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證明殷曉媛有婚外情以求在財產分割方麵得到偏向,不過是個幌子。她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證明殷曉媛抽大麻,以此來剝奪她獲取孩子撫養權的資格!
同一件證據,既可以證明a,也可以證明b。
隻是在它被人指出用以證明b之前,她沒有發現罷了。
而且程白在剛才的交叉詢問中還故意向殷曉媛確認了兩次,讓她承認了照片是她本人,因而不可能反口照片是p的。
從頭算計到了尾!
盛名之下無虛士……
程白作為她這個年齡層律師裏數一數二的人物,實在不是什麼花瓶。
劉臻忽然覺得很佩服,同時也感覺到了荒謬——
她的當事人,並沒有跟她提起過這件事。
正常人也絕不會往這個方向上想,連這種蛛絲馬跡的證據都能翻出來,方不讓那一方的律師團隊,能力可見一斑。
殷曉媛自己也很快想通了前後的因由,尤其是方才庭辯中的關竅,可卻已經很難再鎮定下來。
程白又問了一遍:“殷女士,您抽大麻嗎?”
殷曉媛將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劉臻。
劉臻垂下眼簾。
殷曉媛便悄然握緊了手指,回程白道:“不抽。”
陶文道被這個發展驚得睜大了眼睛,看了看程白,又接過了前麵朱守慶交由書記員遞上來的另一份同樣的照片。
從圖片上來看,的確像是大麻。
如果殷曉媛的確存在吸食這東西的情況,孩子必定不能交由她來撫養。
但殷曉媛否認了。
程白目光深深地望著她,麵上卻未濺起任何波瀾,看上去與剛才一樣平靜,好像殷曉媛的否認在她意料之中。
隻是很快她的目光就轉向了劉臻。
因為她們都清楚,這時候,才是律師交鋒的真正時刻。
果然,在接連的突發情況打擊下,劉臻已經迅速地思考了自己所麵臨的局勢,很快冷靜下來,代替了殷曉媛,對程白道:“首先,被告代理人所提交的證據上,雖然的確存在著十分類似於大麻的物品,但僅從圖片上無法得到確認;其次,假設它的確是大麻,單從這張圖片上看,我當事人和她的朋友在拍照,這罐疑似大麻的東西放在茶幾上,怎麼就能我當事人吸食過大麻了?眾所周知,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吸食大麻是合法的,也有場所提供食用大麻。我當事人和她的朋友在國外期間,可能參與過一些聚會,進出過一些場所,沒有碰過,但沒有注意,拍下了這樣的照片,也是有可能的。”
“是嗎?”
程白不置可否,在聽完對方這一番話之後,隻是再一次輕輕一抽。
劉臻現在看見她這動作已經要下意識頭疼了。
但不管她內心再如何不願意接受,又一張照片已經從後方挪到了前麵。
程白淡淡地問:“如果是參加聚會,如果是無意進出了此類場所,且他們沒有碰過大麻,那請問原告當事人,這一張照片要怎麼解釋呢?”
那竟然是一張另一角度的照片。
照片上殷曉媛和rs的衣服跟先前那張一模一樣,作為照片背景的擺設也完全相同,看得出是相同的時間和相同的空間。
隻是這一張照片因為角度問題,呈現出的空間更大。
原先那張照片看不出是在什麼地方拍的,可現在這一張卻能大致推斷出該是在某座酒店的套房客廳裏,整個空間裏就隻有殷曉媛和rs兩人,也不存在任何的聚會痕跡。
不遠處的桌麵上還擺著酒。
同樣經過一定技術處理後的照片,亮度很高,所以能清晰地看到,在rs做著怪臉的身影後麵,殷曉媛的半個身影仰躺在沙發上,可以看到一條細細的胳膊伸出來,手指間夾著白紙卷成的已經點燃的煙卷,也不知是剛拿起來,還是準備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