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一 27.柳如是別戀(1 / 1)

輯一 27.柳如是別戀

偶檢陳如江、徐侗編《明清通俗笑話集》,卷五有明末張岱《快園道古》一則:“吳下一大老有妾與門客少年相狎,大老必親往撫摩之。大老入都,其公郎置之於理(按:法官),少年瘐死。大老歸,大怒,逐其子,署於門曰:‘我非妾不樂,妾非某不樂。殺某是殺妾,殺妾是殺我也。不及黃泉,不許相見。’”

其實,這並非虛擬笑話。那位吳下大老(即大佬),就是當時執文壇牛耳的錢謙益,其妾即一代名妓柳如是。據陳寅恪《柳如是別傳》,徐樹丕《識小錄》雲:“柳姬(按:柳如是)者與鄭生奸,其子殺之。錢(按:錢謙益)與子書雲:‘柳非鄭不活,殺鄭是殺柳也。父非柳不活,殺柳是殺父也。汝此舉是殺父耳。’雲雲。”與上引《快園道古》兩相對勘,張岱、徐樹丕所記顯然同出一源,隻不過張岱隱去錢、柳姓名,而且描述得更為不堪(以今日娛樂新聞生搬亂造的情形推斷,雖事出有因,而未可盡信)。又林時對《荷■叢談》亦載:“當謙益往北,柳氏與人通奸,子憤之,鳴官究懲。及歸,怒罵其子,不容相見。謂國破君亡,士大夫尚不能全節,乃以不能守身責一女子耶?”也是同一件事的異聞。

柳如是,才色俱美的明末名妓,“秦淮八豔”之一。(柳氏的通俗聲名原不及“八豔”中的陳圓圓、李香君、董小宛幾個,但“陳寅恪熱”使得《柳如是別傳》洛陽紙貴,再加上劉斯奮《白門柳》搬上熒屏,其豔名遂聲價百倍。)柳氏從良嫁入錢家四年後,南明朝廷覆滅,當時她勸錢謙益“取義全大節,以副盛名”,自己則“奮身欲入池中,持之不得入”;但錢謙益終於降清北行,柳氏居留南京,上述《快園道古》等所記的婚外戀當即發生於此時。隨後不久錢氏即托病南歸,秘密從事反清複明的策劃、聯絡工作,柳氏不僅積極參與,更一再相救錢氏於危難之際。故陳寅恪《柳如是別傳》稱:“錢柳已由言情之兒女,改為複國之英雄矣。”

錢謙益得知老婆紅杏出牆,反替她辯護:“國破君亡,士大夫尚不能全節,乃以不能守身責一女子耶?”錢氏此語,不僅有關一家之醜,更涉及一姓之亡,耐人尋味。對此可以有兩個角度的理解:一、士大夫為政治社會中堅,食君之祿,忠君之事,比之不參與國家方略的小女子,當然更應守節;二、士大夫要守的是民族國家的大節,而小女子要守的隻是身體家室的小節,大節為重,小節為輕。聯係到柳如是曾勸錢謙益自殺殉國,她自己也有死誌,可知她所重者是一國的氣節,而非一身的貞操。

錢、柳結褵於崇禎十四年,其時錢氏六十歲,柳氏二十四歲,典型的老牛吃嫩草。一個是文壇名宿,一個是青樓才女,錢柳之間,詩文酬唱為主,男歡女愛為次,很大程度是柏拉圖式的愛慕。加之柳氏出身風塵,又正值虎狼之年,其不能守身如玉,亦屬人之常情。而且,恰恰因為她的偷情,倒更顯出一個有血有肉的柳如是。她雖不守婦道,卻不虧大節,猶勝過以妾婦事異族的無數須眉男子。你可以說她是蕩婦淫娃,可她也是英雄兒女。既然嫖娼的陳子龍——他是柳如是舊情人——可以是視死如歸的烈士,則偷漢的柳如是不也可以是憂國忘身的奇女子嗎?

一個古典時代的“美女作家”,一出中國版本的“廊橋遺夢”,這就是柳如是。她既享受身體,也享受寫作,隻是不搞“身體寫作”罷了。

王菲有一首《不留》,歌詞相當不俗:“我把日記給了你,日子給了他……聲音給了你,畫麵給了他/我把情節給了你,結局給了他/我把水晶鞋給了你,十二點給了他/我把心給了你,身體給了他……”王菲把心給了你,身體給了他,可以嗎?柳如是把心給了老作家,身體給了小帥哥,不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