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事實給了憤青一記響亮的耳光 16.喜歡道聽途說的憤青
最近,不知怎麼回事,1998年印尼排華事件中的一係列照片被人重新貼在各大論壇,卻不標明發生的具體時間。有很多憤青把網址發給我,氣勢洶洶地要我表態,並質問中國為什麼封鎖消息,對該事件不做任何報道。在憤青眼裏,中國應該對外國說“不”,要同這些國家決裂。按照《中國不高興》的說法,叫做“有條件的決裂”(第154頁)。
麵對華人被殺被奸的慘烈照片,我相信這些憤青的民族主義情緒是完全真實的。但是,我告訴質問我的憤青,該事件不是發生在現在,在當下的網絡時代,出了這麼大的事,不可能封鎖得了消息。這是發生在11年前的1998年5月,在當時的亞洲金融風暴背景下,印尼的政治強權人物蘇哈托麵臨嚴重政治危機,印尼爆發了針對華人的“5月騷亂”,僅雅加達就有5000多家華人工廠、店鋪、房屋、住宅被燒毀,約150名華人婦女被強暴,近1200名華人被屠殺。
事件發生後,國內所有媒體都在第一時間做了報道,中國政府也向印尼政府提出了嚴正交涉。1998年的網絡剛開始勃興,對於印尼排華事件的網絡報道,成為中國網絡輿論發端的標誌性事件。沒想到11年後,這些老照片在網絡又被重新翻出來,卻莫名其妙地成了中國政府封鎖消息的證據了。
對於憤青來說,重要的是表達他們的“不高興”,至於作為他們“不高興”的載體的那個事件本身的真假,反而好像並不重要了。這樣的邏輯,確實讓我很不能理解。
宋強在《中國不高興》中大談要對西方“有條件的決裂”,所拿來舉證的例子裏,我也發現有這樣莫名其妙的邏輯。
宋強痛斥中國人自我矮化的風氣,提到了“沈崇事件”。他說:“60多年前,北平女大學生沈崇被美軍強奸後,很多要麵子的中國人異乎尋常地關心著在日本的另一起美軍強奸案,包括中國的外交官,都擔心美國法官不給我們台階下。大夥懷著惴惴不安的心情,猜度著美國人會怎麼去判。當他們得知駐日美軍法庭判決強奸犯死刑而北平強奸案的美軍中士無罪開釋被護送回國時,天崩地裂的感覺可想而知。我們的尊嚴,可悲地依附於別人的臉色”。(第156158頁)
這段話初看非常“政治正確”,但我仔細一想,卻不怎麼對勁。雖然至今美國還在日本駐有軍隊,但如今的日本,總比1946年時強大多了。為什麼日本在被美國接管的情況下,駐日美軍法庭能夠判決強奸犯死刑,而到了後來國力強大了,在國際問題也敢和美國叫板了,反而強奸犯多是無罪釋放?這完全不符合《中國不高興》提出的邏輯啊。
最近的兩起,一是2008年2月29日,由於受害者撤銷指控,因涉嫌強奸一名14歲日本女中學生而被捕的駐日美軍士兵獲釋。二是2008年5月8日,美國軍事法庭法官裁決一名駐守衝繩美軍基地的海軍陸戰隊隊員強奸當地一名19歲少女的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