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讓中國的月亮比美國更圓 8.中國改稱漢城為“首爾”是對別國的尊重
早在2005年,中國就開始啟用韓國首都漢城的中文新譯名“首爾”。有關專家認為,韓國首都使用中文譯名“首爾”,符合國際慣例,也符合中國有關外國地名翻譯使用規定。此舉充分體現了對韓國主權的尊重,也為今後我國媒體在有關國際報道中使用譯名的問題做出了借鑒。
然而時至今日,中國的憤青們仍然不肯接受這個事實,尤其在網絡上,憤青們仍然頑固地使用漢城而不使用首爾一詞。在中華網和鐵血論壇之類的憤青論壇上,漢城一詞仍然被廣泛使用著。更有甚者,在有的憤青網站,你輸入首爾一詞,係統就自動轉換成了“漢城”。這真是一種悲哀,一個不懂得尊重別國的民族,又如何得到別人的尊重呢?
在朝鮮王國時代,首爾曾名“漢城”,在日本殖民統治期間改稱“京城”,1945年朝鮮半島光複以後,為了消除殖民時代的烙印,當局取消了該市的漢語名稱,改用朝鮮語命名該市,並用羅馬字母標記為“Seoul”,語意為“首都”。由於朝鮮方麵並未同時確定該市的中文名稱,所以中國方麵和其他多數華語區仍舊沿用舊名“漢城”。從2004年開始,韓國有關方麵組織了一個專門的委員會,籌劃確定該國首都的中文名稱。經過研究和調查,2005年1月該市市長正式宣布將中文市名定為“首爾”,並希望中國方麵也使用此名。
韓國規定自己首都的中文名稱,本來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當時卻在國內論界引起了不小的反應。有人認為使用何種中文名稱是中國的權利,韓國要求中國改變譯名幹涉了中國“內政”;還有人認為“漢城”之名是古代朝鮮自己用的名字,中國沒有必要隨著韓國的更名而更名雲雲;網絡上甚至還出現了一些對韓國首都改名冷嘲熱諷的聲音。這些觀點未免有失偏頗,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國民的國際形象。
首先要知道的是,漢語雖然是中國的國語,但並非中國一國專利,而和英語、法語、西班牙語等一樣,是世界各國都可使用的國際語言的一種。一個國家在其領土之內擁有完全的主權,其中自然包括有給本國的城市、地區、山川、河流等命名或改名的權利。在此要特別強調的是,這個命名的權利不僅能用本國國語命名,也包括有用其他國際語言命名的權利,其他國家應對此尊重和承認。一個可見的前例就是,在1958年2月11日全國人大批準頒布《中文拚音方案》前,北京的英文名稱“Peking”,是按照劍橋大學漢語教授威妥瑪在華期間發明的威妥瑪拚音係統(Wade-Giles system)拚寫的,《中文拚音方案》頒布後,北京的英文名稱改為“Beijing”,並要求國際社會隨之更改。1979年起,聯合國決定采用《中文拚音方案》作為在各種拉丁字母文字中中國人名、地名的標準。1981年8月,國際標準化組織通過決議,規定把《中文拚音方案》作為文獻工作中拚寫有關中國的名稱、詞語的國際標準。1997年美國國會圖書館采用漢語拚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