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宅女

2010年10月6日 昆明 多雲 心情一般

假期最後兩天決定宅在家裏。

民走了,也沒人再吵我起床了,不過我還是會早醒,醒來就賴在床上閉著眼睛半睡半醒間天馬行空地製造許多美好圖景。

說起賴床,確實在我的大學記憶中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幾乎所有8:30上課的教授都對我的名字記憶深刻,因為每次點名都要喊好幾遍我的名字,最後隻能無奈地在名字下麵重重地畫叉。

不過最終寬容的教授們無一例外地為我的課程論文畫“優”,現在想來並不是因為我的論文如何的推陳出新、一鳴驚人,而是他們都明白等我離開校園後就再也沒機會賴床了。

事實就是如此,離開校園後,開始朝九晚五的工作。

第一天上班, 老板首先讓我看的就是《工作條例》,最醒目的位置赫然列著這樣一條:

遲到一次罰款50元,每月遲到3次或3次以上扣除季度獎金。

GOD!我心裏連連叫苦,怯怯地問老板:“一次遲到的機會也沒有麼?”

“這不是機會問題,更不是罰款的問題,其實是態度問題,你的態度決定了公司對你的信任度。”老板語重心長地說:“你可以選擇遲到,但是公司對你的信任度會因為你的遲到大打折扣。”

我懵懵懂懂地衝著老板點了點頭。

於是,5年間,我幾乎從未遲到過。

這是怎樣脫胎換骨的改變?

再次回到學校,我又恢複了當初喜歡賴床的習慣,看來大學校園真的是可以讓人變懶的地方。

或許我生來就是碼字的,我其實還是離不開自己的工作,最近想到了一係列選題,其中之一就叫《如果 宅》。網絡時代,催生了一大批新生事物,譬如網購、網戀等等。

如果可能,我願意做一個宅女,利用網絡賺錢養活自己,網購、網戀……既然人際交往那麼複雜、交通狀況越來越差、環境汙染愈演愈烈,隻要一台電腦、一根網線,足不出戶,便可以天下大事,盡在掌握,又何必要重回嘈雜,看著別人的臉色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