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輯 婚戀 2.我與蕭紅的緣聚緣散①
蕭 軍
就這樣決定了:讓他們去運城,我留在臨汾,一定要看個水落石出才能甘心——我比他們強壯。
“你總是這樣不聽別人的勸告,該固執的你固執;不該固執的你也固執……這簡直是‘英雄主義’,‘逞強主義’,……你去打遊擊嗎?那不會比一個真正的遊擊隊員更價值大一些,萬一……犧牲了,以你的年齡,你的生活經驗,文學上的才能……這損失,並不僅是你自己的呢。我也並不僅是為了‘愛人’的關係才這樣勸阻你,以致引起你的憎惡與卑視……這是想到了我們的文學事業。”
“人總是一樣的。生命的價值也是一樣的。戰線上死了的人不一定全是愚蠢的……為了爭取解放共同奴隸的命運,誰是應該等待著發展他們的‘天才’,誰又該去死呢?”
“你簡直……忘了‘各盡所能’這寶貴的言語;也忘了自己的崗位,簡直是胡來!……”
“我什麼全沒忘。我們還是各自走自己要走的路吧,萬一我死不了——我想我不會死的——我們再見,那時候也還是樂意在一起就在一起,不然就永遠地分開……”
“好的。”
摘自第一章 第一節
自從1938年我們最後宣布“訣別”以後,凡屬遇到的故人、老友……他們首先要問及我和蕭紅為什麼要分開。在他們意念中,我們的“結合”是不平凡的,經過的貧困艱難也是不平凡的,又有相同的文學事業為基礎,無論從某一角度來觀照,似乎全沒有可以分離的理由和條件。事實上在我們結合以後,彼此也沒想到會有中途分手的一天,默默中也全是以“白頭偕老”這一“默契”作為人生行程最後歸宿為目標的。
除開故人、老友的關心和惋惜以外,也還有若幹具有善意的讀者們,也提出了這一問題,……這使我如何和怎樣回答呢?
在我們經行的生活曆程上,也並非盡屬康莊大道,或者是“水波不興”。正如一般青年男女一樣,彼此之間也發生過猜疑,發生過誤解,發生過“外力”的幹擾。……但是經過彼此真誠坦率的說明,所謂:猜疑和誤解最終總是能夠煙消霧散,冰釋雲分;而所謂“外力”的“幹擾”,經過彼此同心堅決的排除,……最後也還要以勝利而告終結。原來的兩顆赤誠的心,堅貞的心,彼此愛憐的心仍然是血肉無間地結合起來共同跳動著、呼吸著……
但是人間的事情終歸是人間的事情,總要有所變化。一旦主觀、客觀條件有所變化,時間、空間有所變化,共同基礎有所變化,相應的人的思想、感情、理想……也必然要導致於變化。由思想到行動,如果再遇到相應的偶然的契機,由漸變也就可能導致於突變的。如果我們能夠明白這一簡單的道理,任何事物的發生、發展……總是有它的一定規律可尋的,因此對於我們之間的“訣別”,也就無足稀奇了。
在我的主導思想是喜愛“恃強”;她的主導思想是過度“自尊”。
因此,在我是不能具有像托爾斯泰那樣“基督教”式的謙卑,說“一切都是我不好”;我也不能責備或誣枉已死者,說“一切都是她不好”,這是有背於一個作為人的動物起碼品質和道德的。
因此對於這一問題,不管是對於故人、老友以至於善意的讀者們,我隻能采取外交官們的通行例語:“無可奉告”。這倒並非是我有什麼“內懷愧怍”,不敢暴露自己的惡德;也並非“存心忠厚”對於已死者“葆其令名”,真正的原因隻有以下兩條:
一、回憶、複述、分析、綜括……這類事,對於我來說並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它並不比唱一支愉快、美麗的歌那樣會使你感到一種愉快的,美的享受!每談一次這類問題,就相同虐待自己一次,我是不願意虐待自己……而滿足於別人的“好奇心”或可感謝的“同情心”的。至於某些居心不良,別有目的的人,想從我們個人生活中間尋找一個罅洞,敲開一道缺口……搜集一點“材料”,利用這點可憐的“材料”,對於已死者可以假冒為善表示狐狸式的仁慈;對於尚存在者,可以施行豺狼式的襲擊,……我沒興趣,也沒有義務來滿足它們這顆下賤的,貪婪的心!
二、不算曆史人口,僅就今天世界現存的40億人口來觀照,人與人之間的離合聚散……的事件,不獨每天要發生,恐怕每一個小時、每分鍾……全會發生的。我們也僅是這40億中的一份子,應屬無足稀奇。同時我以為凡屬個人私生活中的任何事件,如果它不是牽涉到廣大人民的利害,不是有損於廣大人民的利益,……是可以不必過多注意、關心它們的。可能由於我和蕭紅全是從事文學寫作的人,發表過文章,出過書,……所謂“名人”。人對於有些“名氣”人們私生活方麵的瑣事常是懷有一種近於天真的“好奇心”,這也是可以理解的。記得魯迅先生曾經說過類似這樣的話:任何偉大的人,如果就其吃喝拉撒睡……的方麵來觀察,……他和普通人並無不同的……(大意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