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我太強了(1 / 2)

那麼很多事情柯琛是猜對了。

這群偷盜文物的劫匪絕不僅僅是要賣錢這麼簡單。

能夠找到這裏,說明有神秘的上家知道了柯琛的具體位置,並把位置消息告訴了他們。

不過很明顯,無論是上家還是這群倒黴蛋,都不知道伊凡娜的存在,否則絕對不可能一點防護裝置都不帶地突襲這裏。

柯琛搜了一遍這些人身上的裝備,無非是幾把手槍和匕首。高個兜裏的蘇聯F1手榴彈已經是威力最大的貨了。

他媽的,被人看扁了!

柯琛不得不思考這些信息所意味的內容。

現在有兩個問題,到底有多少人知道我的住址。

假如真的有很多人知道的話,那能否再住下去了。

應該並不多,很可能隻有這批人的上家或者是他們自己。

他們並不知道伊凡娜的真身,但知道用電視費的理由來騙開門,這有試探的成分。畢竟電視費的理由騙不到我,他們真的十分確定的話,就會直接破門進來了。

另外一個可能性便是,這群倒黴蛋隻是來踩點的犧牲品。殺死瘦猴的那晚,從他們的對話聽出,他們連惡魔的存在都不知道。

不管怎麼說,現在先把這些屍體處理掉。

柯琛回到樓梯間,看到那位掙紮了許久的倒黴蛋已經咽了氣,便把他搬回公寓。

幾步的路,柯琛不得不小心翼翼,防止爛掉的手臂小腿掉下來,清理麻煩。

看著玄關裏堆著的幾具屍體,柯琛準備挖掘一下自己的力量。

惡魔人之所以為惡魔人,說明並不一定在惡魔的狀態下的才能使用惡魔的力量。

他們是有罪之人,毫無疑問。

那麼,小逡巡的力量就足以判定他們的罪惡。

柯琛從廚房裏取出一把嶄新的水果刀,反手握著。

“柯琛,你要幹什麼?拿著刀我好怕。”

“我隻是測試下惡魔的能力。”

牛尾刀的殺人方式一般是直取胸口,或是抹脖子。

柯琛走到玄關,把高個的屍體擺到正麵朝上,對著心髒的部分,紮了下去。

胸口的皮肉已經軟爛不堪,水果刀的刀鋒劃過肋骨的縫隙,直接滑進高個的胸膛。力道有點大,還濺出一點褐色的液體。

沒用嗎?

柯琛緊盯著高個的臉龐,似乎沒什麼動靜。

突然,插在胸口的水果刀和皮膚的接觸麵上飄出一點白煙。

高個的袖口開始微微顫動,像是被微風吹動著。

拿來墊屍體的報紙也開始抖動。

紅紫的皮膚開始變化顏色,逐漸變得枯黃,再變灰。軟爛的皮膚也在失去水分,他的皮膚上的水蒸氣不斷蒸騰,變得越來越幹燥,最後,原本的爛皮成了一層薄薄的殼,如同竹炭一般。

柯琛用手彈了一下高個的腦門,整個人瞬間崩裂開,無論是皮膚,肌肉,骨骼還是牙齒,都裂開化成粉塵,隨意一揮手就散開了。

和那天晚上如出一轍。

他把水果刀重新撿起,用同樣的方法進行了幾遍。

很快,地上隻剩下幾件破損的衣服。

“柯琛,和你簽訂契約的是什麼惡魔?為什麼他們都消失了?”

伊凡娜嘴上說不敢看,但還是躲在柯琛的身後,目睹了這一切。

“我也不是很清楚,大概是殺死有罪的人之類的吧。”

柯琛看著自己的手掌。

原來我隨時可以使用惡魔的一部分力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