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雞一路把楊玄送到城中村門口。
她打扮很得體,穿著一襲清純漂亮的裙子,與身後破敗的建築群形成鮮明對比。
楊玄打開車門,剛準備上車,想了想,扭過頭,衝火雞歎息道,“上車吧,找個地方坐會兒。”
兩人來到一家酒館。
“會喝酒嗎?”
楊玄問。
火雞笑道,“給人做三,當然得會喝酒了。”
不知道為什麼,楊玄聽到這話,心裏邊竟然感到有些酸楚。
兩人要了一打啤酒。
“吧,我想聽聽你的故事。”
楊玄給火雞倒上一杯啤酒。
火雞笑了笑,“完我的故事,你就得答應我。”
“答應你什麼?”
“保護我,讓我不再受到別人的欺負!”
“嗯……你吧。”
火雞出了她的故事。
她的童年並沒有狗血劇情中的苦難,反而有個特別幸福的家庭,父母有著穩定的工作,把她視為掌上明珠。
可以她的童年是彩色的,每生活像童話故事裏的公主。
但這一切,在她十二歲那年,統統成為了過去。
有一,一群穿著製服的人,突然闖入她家,拷走了她的父親。
後來她才知道,她家裏優越的條件,是怎麼得來的。
由於涉案金額太大,且造成很大的社會影響,加上又是頂風作案,半年之後,她父親吃了槍子兒。
同一,她鬱鬱寡歡的母親,也從一幢大樓上跳了下去。
那些曾經捧著她父親,圍著她父親轉悠的叔叔阿姨,瞬間變了一副嘴臉。
把她視為瘟神,避而遠之。
禍不單行,父母出事後,她的爺爺,也是唯一的親人,突然間病倒了。
需要一筆昂貴的治療費用,她挨家挨戶,去求那些昔日捧著她父親的親人和叔叔阿姨。
可得到的不是冷漠就是謾罵。
一名“好心”的叔叔,曾經靠著他父親,如今算是有成就,點頭答應可以幫她。
不過條件是,當晚上她必須留在那個叔叔家裏,準確的,是留在那個叔叔家的臥室。
她永遠忘不了那個晚上,無論她怎麼掙紮,尖叫,求饒,全都無濟於事。
第二,那個叔叔,一腳把她從門裏踹了出去,扔了五張鈔票給她。
她一個人行走在大街上,衣衫淩亂,血跡斑斑,沒有一個人上來幫助她。
有人認出了她的身份,向她吐口水,扔石頭,她是某某某的孽種,上梁不正下梁歪。
也就是那,她學會了堅強,因為爺爺還躺在醫院裏。
她用自己僅存的尊嚴和價值,換取了一部分錢財,讓爺爺保住一條性命。
可卻留下了後遺症,爺爺雙目失明,肌肉萎縮,隻能長期臥病在床。
她開始出去打工掙錢,勉強維持著兩人的生活,搬到了又髒又臭,房租最便宜的城中村。
她不甘心這輩子就這樣過下去,她很清楚,她一定不能放棄學業。
靠打零工,無法同時支撐她的學業和爺爺的生活費,以及治療費。
她能靠的,隻有自己的臉蛋,和那具已經徹底放棄了尊嚴和靈魂的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