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五更 擬合同(1 / 3)

第一百一十章(五更)擬合同

我覺得要是他能夠請教一下陸森老師您,您一定會有辦法的。

就怕他太自大,也放不下麵子來請教您了。

那要真是那樣,他還真有點無藥可救。

神仙恐怕也救不了他了。

隻能任由自生自滅咯。

比如您給他寫一首新歌什麼的,超過《消愁》。

或者您寫一篇超過《賣火柴的小女孩》的童話啊。”

李英亞道,覺得自己超過自己,是一種光榮和進步,又不是被別人超過。

電話掛了。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作者陸森此時坐在床上。

聽了曾經的看他不對眼的周藝人落到了如今這個田地。

他心裏並沒有一點高興,反而還非常不舒服!

要是這個家夥是自己的真敵人,那還有點值得高興。

關鍵現在人家也不是真的對自己構成了什麼威脅。、

以前大家都不懂事。

可能都是脾氣有點衝。

互相看對方不太順眼罷了。

其實過去了就過去了,也沒有什麼的。

這事兒先放一放。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作者陸森果斷按照雲老先生娛樂公司名下的一位藝人叫周慶給他的號碼打了這個電話。

第一次沒打通,可能是對方有些忙,第二次才通了。

陸森本來還以為這周藝人被打擊得都自閉了,連電話都不想接聽了呢。

“喂,哪位?是不是打錯了,你的號碼這麼陌生,怎麼知道我號碼的,是不是騷rao擾電話啊?Jigngao警告你以後別沒事老給我打電話,我忙著呢......”對方是個大嗓門的中年男子。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作者道:

“你好,我是《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作者。

《賣火柴的小女孩》的原作者。

聽說你們出版商想談一下版權出版?

請問你們現在還有這個意向嗎?我真的不是什麼騷擾電話啊.......請您聽清楚了再說話行不?”

中年人仔細一聽神態一愣,“你就是《賣火柴的小女孩》的作者?”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作者陸森淡然笑道:

“嗬嗬沒錯,就是我,如假包換。怎麼樣我說的,你覺得如何。”

“咦,可你不是不賣版權嗎?”中年人還是覺得喲學有些奇怪道。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作者隻好耐心的解釋道:

“我可從沒說過,您是從我同事或者好盆友那裏得到的信息吧?

那時候我沒有答應你們的條件是有苦衷的。

他們跟你說了什麼我完全不知情。

我現在也已經改變主意了,決定要賣版權了。”

聞言,中年人很興奮,“哎呦,要是真的這樣的話那可太好了。

我們還一直發愁怎麼把《賣火柴的小女孩》談下來呢。

但之前你一直說不賣一直不鬆口,現在沒想到您開竅了,既然是你自己找上門來的這就好辦了。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作者老師您好,這件事就是我負責的。

版權的事你可以跟我談。

你想走版稅分成還是想一次性買斷簡體出版版權?

不過我真心的建議您最好您這兩部作品的版權都賣給我好了。”

“你可不要太貪心哦,兩本都賣可不行,不行目前隻賣《賣火柴的小女孩》這一本的版權。”

“那你給的什麼價格?”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作者陸森問道。

中年人雖然聽到陸森不肯將《假如給我三天光明》的版權一塊賣給他,但是能夠得到《賣火柴的小女孩》這一本的版權,他覺得也很不錯了,於是開心的道:“版稅的話就按正常走,我們都是一個標尺。

我看要是單單看銷量分成,如果是買斷的話,我們當初給你的朋友李老報價是兩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