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知是吧?很高興認識你。”他長腿一伸跳下窗戶,腿長優勢,輕而易舉夠到地麵。
鞋子是重工馬丁靴,白衣黑褲,沒有腳步聲。
宋知舉起手槍對著他的腦袋,“你是什麼人?”
男人淡然一笑,抄手靠近,“第一次見麵就這麼激烈啊!我有點承受不住啊,知知。”
“別動。”子彈上膛。
一縷清風吹起了宋知散落的碎發,下一秒,距離她三米之外的男人以魔鬼般的速度站在了她後麵,宋知向後一頂,他迅速截住,手指抓著手腕,身子向後傾斜,沒有半分逾越,頑劣的笑聲充滿了強大的壓迫感,喜怒卻不形於色。
這個男人,很危險。
這是宋知的第一想法。
然而,世無常隻是帶她轉了個圈便放手了,手槍不知何時扣在了桌上,他十分隨意坐在了椅子上,翹著二郎腿笑的玩世不恭;“我不喜歡別人拿槍指著我,哪怕你是阿醒的女人。”
宋知咬牙道;“阿醒?你叫的可真親密。”
“那可不,阿醒在我麵前舞刀弄槍的時候,你還不知道在哪玩泥巴。”世無常微笑,手指輕點桌沿,“知知啊,想知道阿醒在哪嗎?我可以告訴你,不過你得想好了,是跟他一起遠走高飛,還是留下來和雙燕市玉石俱焚。”
“我憑什麼相信你?”
世無常故作無知想了想,手伸進口袋拿出了一個東西扔過去,那是一個紅色的小皮筋。
之前宋知頭發很長,她懶不想紮起來,一覺醒來又不想梳頭發,後來和顧醒在一起之後紮頭發的任務自然而然到了顧醒這裏,尤其是吃火鍋的時候散著頭發不方便,顧醒總是會隨身攜帶小皮筋以備不時之需,他財大氣粗一口氣訂購了各種款式的皮筋,出場率最高的就是這個紅色的,上麵有個狗牌和鈴鐺。
這個皮筋,從顧醒中毒之後便一直戴著。就算對方有意為之,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這麼湊巧挑到一個一模一樣的出來。
“你放心吧,騙誰我也不可能騙你,阿醒一直在等你。”
顧醒沒死宋知是知道的,現在消息就擺在她麵前,她應該是毫不猶豫選擇顧醒的,她覺得自己有一萬個理由必須這麼做……
可是在選擇的時候,她竟然逃避了。
“怎麼樣?這筆買賣不虧。”
“世無常,支開我,對你有什麼好處呢?”她想不明白,“顧醒我會自己找,不需要你假惺惺。”
對方輕笑,語氣平淡,“原來在你看來,阿醒的命抵不上燕回區的將死之人,他那麼努力活下來,換來的居然是這種結果,真可笑。”
“你可能不了解真正的顧醒,如果是他,他會支持我的決定。”
“如果我告訴你,他活不長呢?”
宋知瞳孔一滯,簫聲的意識逐漸出現。
“他能活到現在已經是個奇跡,如果你想見他最後一麵,那就去TCR實驗室,你現在,隻有一個小時。”
天亮了。
簫聲調出畫麵,在牆麵放映,“TCR實驗室確定有先生的行蹤,”
方鋰;“知知,你快去吧,這裏有我在。”
這件事,他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