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我有錢(1 / 2)

秦國勇和秦文軍父子,又去了林家,幫忙修補房屋。

這眼看著就要入冬了,林國章的腿腳又不是很方便,修補房屋這種活,自然就落到了秦文軍頭上。

“閨女,你真打算要去鎮上,不對,是去省市開飯館嗎?”

“是有這個打算。”

秦羨點頭應答。

“一直在村裏也不是辦法,你和爹的年紀也慢慢大了,地裏的活實在太累。”

“既然沈蕭和宋啟文都說能做得走,我還是想去試試。”

“這樣你和爹也不用太辛苦。”

對於閨女的決定,魏蘭是從來不會拒絕。

“那得花不少錢吧?”

“是要花一點,沈蕭給我做過預算,咱們一家人全部去的話,估計得要有個一兩千塊錢。”

“畢竟還要租住房,還有門臉,裝修什麼的。”

一兩千塊錢,放在這個年代,那就真是很不少了。

很多城裏人都不見得能拿的出來。

畢竟,這一過去,各種東西都要置辦,一兩千塊錢夠不夠的還真不好說。

“那得不老少呢。”

“我跟你爹這些年也沒什麼錢,幫不了你什麼。”

“沒事,咱也不著急,大哥明年不還要結婚嗎?”

“就算要去,那也得等大哥結婚之後。”

“我打算到時候,把林叔也帶上。”

魏蘭想了想也是連連點頭。

如果真的要去省市,他們一家人都走了,把林國章一個人留在村裏,好像也不怎麼好。

左右也隻是多一個人,算不得什麼。

“娘也幫不上你什麼,你自己好好合計,需要支持就跟娘說,娘第一個站在你這邊。”

秦羨笑著點頭。

“娘,我今天跟沈蕭約好了去山裏挖藥材,中午可能就不會來了。”

“那你小心點。”

拎著背簍,秦羨直接繞過院子上山。

當她到達水潭邊上的時候,沈蕭已經到了。

“今天咱們要做點什麼?”

“掙錢。”

沈蕭一愣,隨即道;“你真要去省市,我這有錢,要不...”

“不用,我想用自己的錢,而且我去省市應該還有一段時間。”

見她這麼說,沈蕭也不再多說什麼。

他也知道,秦羨不可能願意花他的錢,如果等她去了省市,從別的地方在幫襯吧。

“那你打算用什麼方法掙錢?”

“這就是我今天叫你來的原因。”

山裏能還錢的東西可不少。

而最直接,又收入快的,那就是野物。

她這是打算直接獵殺大型的獵物去換錢,經過前麵幾次的鎮上售賣,野山羊,馬鹿這些雖然也不錯,但是相比較之下,還是野豬更容易賣。

而且山裏的野豬可是不少,隨便弄個幾頭,那也是幾百千把塊錢。

唯一的問題,就是獵到的野豬要怎麼弄出去換成錢?

她把自己的打算說了一遍。

沈蕭立馬沉思起來。

不可否認,這確實是一個來錢快的方法,野豬肉的銷路也很有保障,鎮上就有不少單位。

一家分一點,很輕鬆就能吃下去。

隻是這怎麼運出去?

“走村裏肯定不行,上次的事,我家可是沒少招來麻煩。”

這個沈蕭自然知道,紅眼病最是難治,村裏這樣的人可不少。

要是大搖大擺的走村裏,怕是會惹出來不少麻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