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檢察官(1 / 2)

在韓國,檢察官是被孩子們選為“最希望從事的職業之一”,並且常年居於高位,和老師、醫生等職業相提並論,被認為是相當體麵的一份工作,也是窮苦人家改變命運的“終南捷徑”。

之所以在韓國社會檢察官的地位這麼高,和他的權力大小是分不開的。

在韓國的辦案過程中運行的是“檢察引導偵查製度”,也就是在具體案件上,警察不能獨立辦案,所有案件必須通過檢察官的審查,由檢察官決定取哪些證據以及如何取證等等。

並且韓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及其結果的決定權隻授予檢察官,沒有檢察官的允許,任何偵查部門包括警察都不能開展或停止偵查。

這樣一個結合了大陸法係極致的偵查指揮權和海洋法係極致的自由裁量權的畸形產物,手中的權力之大可想而知。

但是想要成為一個真正的檢察官,除了要付出高昂的學費和考試費,還要經過層層篩選去考過通過率極低的司法考試,最後還要經過司法研修院的兩年實習。

司法研修院的實習畢業考試通過後,才根據成績和個人意願,有一部分人能成為檢察官。

於是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檢察官成為了各大勢力眼中的香餑餑,幾乎每天都在經曆著各種威逼利誘和權錢交易,再加上檢察官在製度上不受監督,於是有很多檢察官背地裏都是各大財閥、政閥勢力。

前段時間給李載彬“華城連環殺人案”資料的就是一個檢察官,一個出身平民但是投靠了財閥的檢察官。李載彬是在一次和李載旻出去喝酒的時候認識的這位。

“明洙哥,下午好啊!我是李載彬啊!”李載彬語氣高昂地對金明洙問好。

“內,李載彬xi下午好。”金明洙不冷不熱地向李載彬打了個招呼,雖然他投靠了某個家族,但這並不意味著他是人家的狗,召之即來揮之即去。

相反,反而是這些家族不會擺臭臉色給他看,讓家族的人禮遇他,還好吃好喝供著他,把金明洙當成供奉長老一般養著,隻希望他在需要的時候能幫助家族一把。

而家族呢也會在他需要的時候給他一點助力,讓他能升得更高。

兩者是互幫互助、合作共贏的架勢。

不過也不排除有那種特別喜歡當狗的檢察官存在。

不過金明洙並不是那種人,所以他也不用對“富二代”們擺什麼好臉色,他對於李載彬這個其他家族的人就更是如此了。

“明洙哥,我今天下午看卷宗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小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就想跟您請教一下。”

李載彬的姿態很低,反正他上輩子就是一個農民家庭出身,也不是什麼真正的財閥少爺,沒養成那種臭毛病。

上輩子李載彬在學生會裏麵對學長學姐們的時候姿態比這還要低呢,那時候他也沒有抱怨什麼東西。

“你說說看?”

“內,明洙哥是這樣的。我看到確定嫌疑人血型是B型血的是通過第9次犯罪時現場發現的油水混合物檢測出來的,但是資料上顯示的是‘推測為B型’,所以犯人有可能是其他血型的吧?”

“這個……那是當然的啦,想必當時調查這個案件的檢察官肯定也注意到這一點了的。”

“可是我看到在第五、七、八、九等幾次案件發生之後,國科搜都是按照B型血這個條件進行篩查的,這樣是不是太過武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