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情趣是看人的
我沈丹萌是個很平凡的女人,在二十八歲的時候,嫁給了林誌浩這個男人,共同組建了一個家庭。
或許有人會問,沈丹萌你一定過得很幸福吧?
其實不是的,我們的婚姻裏沒有愛情的基礎,也就談不上幸福還是不幸福。我呢,年紀那麼大了,家裏人每天催著我要找個男人結婚,為此,我不堪其擾,為這事煩得常常苦惱不已。而林誌浩,他有男人方麵羞於啟齒的隱疾,他交過不少的女朋友,但都因為他這方麵的隱疾,每一段戀情最後都無疾而終了。
我們兩個在一個很意外的情況下認識的,說起來或許有那麼一點可笑,那天我在大雨裏披著衣服像過街老鼠一樣竄回家,沒想到走了幾步,便被一輛疾馳而過的車子濺得滿身是泥,我當時那個氣憤啊,真想衝過去用鞋子在那光鮮亮麗的車身上踩上幾個腳印才甘心。
別以為有輛破車就很了不起!濺了別人一身泥,好歹下來道個歉總可以吧?
我氣憤地邊走邊腹誹,暗罵那個沒道德心的車主。沒想到那輛車又倒了回來,車子的主人搖下車窗,一臉歉意地對我說,“小姐,你沒事吧?”聲音是溫和的,似有一股安撫人心的魔力,讓我有再大的火氣也莫名消了下去。
“你說你的車子濺了我一身泥,我會沒事嗎?”望著自己身上潔白的裙子上東一點,西一點的泥印子,我很是心疼我這條新買的裙子。
“那……小姐你上車,我帶你去買件新的,算是賠罪好嗎?”他略微皺了皺眉,沒做太多的動作,直接打開前座的車門示意我坐進去。
“你要賠,我當然會要!”見他長得也不像什麼壞人,我猶豫了一下,便坐了進去。
這就是我和林誌浩第一次相識的情景,很老套,卻意外牽起了我們婚姻的紅線。
兩人認識之後,便向朋友一樣開始來往,他是個很幽默,很有趣的男人,時常會逗得我很開心。他不算很英俊,但有一股成熟男人的優雅與自信,舉手投足間,自有一份儒雅。跟他在一起,我覺得很輕鬆很自在,就像在天空中無拘無束飛翔的鳥兒一般快活。相處的時間越久,我就越覺得林誌浩很好,覺得嫁給他或許會是個不錯的選擇。
我是有點心動了,可我不知道林誌浩是不是對我也抱有同樣的想法。而我一向是行動派的人,在一個天時地利人和的最好機會下,我旁敲側擊地試探他到底對我有沒有意思。他當時很沉默,沉默地讓我以為他會馬上轉身走掉。
可是我猜錯了,過了許久,他才苦澀地開口,表情看上去像是隱忍了什麼痛苦一樣,兩隻黝黑的大掌無措地絞在了一起,如小女孩一般無措,看得我一個驚訝。在他用力深深吸了一口氣後,他才告訴我他隱藏在那個心底的秘密,他不能人道,他給不了嫁給他的女人應有的幸福。
我聽了十分的震驚,良久才將他的話消化掉。
難怪他這麼優秀,卻沒有女人願意嫁給他,難怪他一個鑽石王老五,卻沒有女人垂涎他。
我看上這樣的男人,究竟是幸或不幸呢?也許連我自己都不是很清楚吧。
我隻覺得這副模樣的他很可憐,意外地引發了我少得可憐的同情心,於是我頭腦發熱地將自己的雙手覆在他汗濕冰涼無措的大掌上,告訴他我不會介意的,我願意嫁給他,並信誓旦旦地保證婚後不會因為寂寞而紅杏出牆給他帶綠帽子,柏拉圖式的愛情不是也很好嗎?
現在想起來,我那時有多麼的衝動,我不該結這個婚的,我向他遵守了婚後不紅杏出牆的約定,可他林誌浩卻給我出軌了,你說可不可笑?
我至今仍記得十分的清楚,他那時特別激動地抓著我的雙手,眼中隱約含著點淚花,興許是被我感動所致吧。
那天過去以後,我們便成為正式的男女朋友,開始牽手,約會,接吻,最後到論及婚嫁。
在深秋紅葉最鮮豔的時候,我如願嫁給了林誌浩為妻,成為一個曾經以為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新娘。
婚後,我辭了工作,一心一意地在家做個全職太太,洗衣,煮飯,打掃房子,我都親力親為。我告訴自己,雖然這會很累,但是你沈丹萌是心甘情願為林誌浩做的。
兩人世界可以甜甜蜜蜜,可三個人的世界可就苦不堪言了。我們和婆婆一起住,自然會避免不了婆媳之間摩擦的那點破事。
婆婆是個很嚴厲的老太太,年紀很輕就死了老公,一個人辛辛苦苦地把誌浩拉扯大,好不容易盼到自己寶貝兒子成家立業了,可這個兒媳卻不是她所喜歡的。因此,她處處挑我的刺,時不時地對我擺臉色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