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說好不欺負我的(2 / 3)

“有必要給你普及一下,刑事責任年齡是十四歲,已滿十四歲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也要負刑事責任,而過了十六歲,就是完全刑事責任年齡,十四到十八隻不過從輕處罰。”

“你可別忽悠我。”

吳思明知道十六歲刑事責任年齡,不知道具體指什麼。

“自己查去,這是作為未成年人最起碼的法律意識,我十歲我媽就讓我記了。”路漫兮補充道:“還有,對於女生,未滿十四歲,無論自願還是被迫,被侵犯了對方都屬於強,。”

“好吧,”

吳思明清楚了。

“額嗬,你竟然還未成年,鵝嗬嗬,未滿十八歲的小破孩,”路漫兮一想起就好想哭,“我居然跟未成年談戀愛,咱分手吧,等你成年了再和好,”

“好啊,從現在開始我做回你的閨蜜身份,”

如果真可以暫時分手,吳思明也很樂意,愛情誠可貴,自由價更高,等浪夠了結婚的時候再跟妖精複合,可是哪有這麼好的事,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乖弟弟,喊姐姐姐姐帶你玩兒。”

檢票進去,路漫兮擠著小明的臉道。

“既然這麼想當姐姐你以後要讓著我,”

吳思明感覺自己有時候被妖精拿捏的死死的,還真就是個弟弟。

進入熊貓基地園區,按照門票背麵的路線圖,吳思明和路漫兮右轉,翻過一個小坡,看見一片湖,是天鵝湖,湖邊是餐飲服務區。

餐飲服務區有小吃,吳思明和路漫兮來時候剛吃飯,倆人要了一份嚐嚐,又買了兩根烤腸,站邊上一起吃,順便看湖中的天鵝。

“園區真會算計,投喂的食物賣給遊客,遊客再給動物喂,賺了遊客的錢還讓遊客無償喂養動物。”

路漫兮看著湖邊天鵝和魚的遊客說。

有的遊客投來奇怪的眼神兒,路漫兮閉上嘴不說了。

“一個願宰一個願意被宰。”

吳思明笑著小聲道。

“不想吃了,都你吃了。”

路漫兮吃完烤腸,包裏掏了張紙撕成兩半,自己擦了口,另一半紙給小明留著,等小明吃完,把紙給了,擰開瓶水喝了口給小明。

然後繼續前進。

繞過天鵝湖爬坡,是一條竹林小道,蜿蜒曲折。

“竹林中好幽靜。”

路漫兮鬆開小明的手,站竹林拍照。

“我先給你拍一張,”

吳思明掏出手機。

路漫兮擺好pose。

“別光剪刀手啊,”吳思明想了想道:“你站竹子下邊,抱著竹子,脖子稍微上揚,”

路漫兮照著做,站到低處,兩條胳膊抱著竹竿,向上看。

“哇,頭頂有隻熊貓。”

看妖精有點僵硬,吳思明突然指了指上麵,路漫兮仰起脖子看,吳思明哢哢哢連續拍了三張。

“沒有,你騙我。”路漫兮反應過來後回來看拍的效果,抓拍的真好,“你可以學攝影,”

“攢下錢買個單反,當你的禦用攝影師。”吳思明道:“再來一張,你過去坐地上,朝下麵,然後回頭看我。”

“腰不要挺那麼直,自然向前傾斜,胳膊放腿上,回頭時自然而然的微笑,也可以笑的甜一點,”

吳思明開到相機上指點妖精。

“來我給你拍兩張。”

路漫兮回來,打開自己的手機。

吳思明喜歡給妖精拍照,自己不喜歡拍照,覺得女生擺什麼姿勢都好看,男生不知道擺什麼pose,浮誇了不好看,賣萌也不好看,跟妖精合影的話賣萌還行,他放下妖精的包包,走進竹林,靠在竹竿。

拍完繼續往上走。

“你把剛拍的照片發給我,”路漫兮想給老媽看看,“這兩張好好看,有點文藝範。”

路漫兮打開美圖秀秀,美化了下發給老媽。

“文藝青年。”

吳思明選了張跟妖精在木偶熊貓旁的合影,發條說說,添加文字【心頭多了一塊肉】

“我是你的心頭肉嗎?”

看見小明的動態,路漫兮笑的好開心。

吳思明拽著她的手,拉著她上坡。

“亞成年大熊貓,”路漫兮看見路標,眼睛在林子裏尋找,“呀,好大一隻大熊貓,”

吳思明朝她手指的地方看去,那裏果然鬼鬼祟祟的鑽一隻黑眼圈大胖子。

“這麼大應該可以騎吧。”路漫兮驚奇的道:“騎大熊貓是不是太奢侈了,不知道犯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