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裏的氣氛凝重又壓抑,在沉靜了一分鍾左右,葉康誌才緩緩開口,輕聲著說道:“是我對不起你姐姐,對不起你們。
我本來是想,拿到學位之後,事業上能有更好的發展,能給你姐姐、給家裏帶來優越的生活條件。
她不用再忙碌的工作,你也不用再那麼辛苦的勤工儉學。
我要給你們買套大房子,讓你們過上安逸舒適的生活,至少不用再為了錢發愁。
我以前真是這麼想的,也是這麼去努力的。
可我不知道?不知道從什麼時候怎麼會……變成這樣?
我知道孔黎為了供我讀書,工作的很辛苦,所以我剛到美國的時候,也是拚了命的在賺錢,一到課餘時間我就會去打工。
端盤子、洗碗、甚至看廁所我都做過。
我就是想自己多賺點錢,好減輕你姐姐的負擔。
那個時候沒想過別的,隻想快點畢業,快點結束漂泊異國的孤獨生活。
可繁羽你知道嗎?現實往往要比想法複雜的多,你越是不打算在乎的東西,就越是會纏著你,貶低你嘲笑你。
在學校裏,我隻是一個沒有背景、沒有身份、什麼都沒有的窮留學生。
我的努力,在那些高高在上,有錢有勢的富人們看來,就像是在乞討一樣。
那段時間我受盡了白眼,他們嘲笑我歧視我,把我當乞丐一樣看待。
我和他們在同一所學校、念同樣的書,可過的卻是天壤之別的生活。
他們去我打工的地方消費,然後我再掙他們花掉的錢。
每次在打工的地方見到他們的時候,他們都用一種嘲笑的眼光看我,而我卻不敢看他們。
我總是低著頭工作,見了麵就躲開。
可我不分晝夜,辛辛苦苦一個月掙的錢,還比不上那些人一頓飯,一件衣服的錢。
我覺得很不公平,就因為他們有錢,就能把我踩在腳底下看嗎?
有一次,一個同學丟了一塊手表,被我無意中撿到了,可他卻說是我偷的,還報了警。
雖然最後查明了真相,但也已經是我被關在拘留所裏3天以後的事了。
在被關在拘留所的那3天裏我就發誓,我將來一定要做一個人上人,讓那些看不起我的人都刮目相看。
可更現實的是,不管我怎麼努力,都掙不到和他們平起平坐的地位,更別說超越他們了。
我不甘心就那麼生活,不甘心過低人一等的日子,我真的不甘心。
後來,我遇到了顧靈珊,她家大業大,就像是一個公主一樣高高在上,又偏偏喜歡我,甚至在學校裏很直接的公開追求我。
剛開始,我真的沒想過做對不起孔黎的事,可是……我畢竟隻是一個普通人,一個再普通不過的男人。
我有缺點,有自私,我發現和她在一起的時候,人們看我的眼光會不一樣。
因為她的關係,人們對待我的態度也變了,變的恭敬、羨慕、嫉妒。
我喜歡他們那麼看我,我喜歡那種高高在上,被人吹捧的感覺。
所以慢慢的,我就依賴上了那種狀態,接受了顧靈珊的追求。
和她在一起之後,我實現了很多事情,也徹底改變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