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州在漢朝就已經正式設縣,不僅曆史悠久,而且商貿興盛,加之自古以來就是重要的交通樞紐,因此,與外地的經濟往來也非常頻繁。
處在這種環境下的東州法院,自然也少不了涉外地的案件。最近三年,東州法院受理的經濟案件中,涉外地案件能占到大約兩成,數量在150件左右。雖然數量不多,但因為涉及外地當事人,所以難免要到外地出差辦案,這其中的來回折騰倒是其次,最怕的就是在外地“受欺負”:不少當事人覺得天高皇帝遠或者強龍難壓地頭蛇,不把外地法院的人放在眼裏,有的愛搭不理,有的惡語相向甚至進行威脅。在10年以前,還曾經發生過圍攻毆打或者非法拘禁法官的惡性事件。對旁聽者來說,這或許隻是一段奇聞軼事,然而對於親曆者,卻是一段難以抹去的記憶,其中滋味,大概隻有自己才能知道。
坐在高鐵上的江立軍和孔尚武正在趕往西部省份的紅山縣,去執行一起買賣合同案件。
江立軍是東州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的副庭長,孔尚武是執行二庭的執行員。兩人的經曆頗為相似,都是軍轉幹部,都是同年被分配到東州法院。共同的軍旅生涯本就容易拉近感情,而一次共患難的經曆使兩人的關係更進了一步,變成了不是兄弟勝似兄弟。那次是兩人一起去外地的一家工廠查封設備,結果封條還沒貼上,100多個工人就舉著扳手、錘子等工具氣勢洶洶地衝了過來,硬是把兩人攆出去5裏路。
紅山縣沒有火車站,兩人要在臨近的縣城下車。
10月下旬的天氣,秋高氣爽,下了高鐵,一股涼爽的空氣撲麵而來。兩人坐上長途客車,一路停停走走,走了一個多小時才到了紅山縣城。下車之後,兩人便直奔當地銀行。
案子的申請執行人是東州的亞龍鑄造有限公司。時下的經濟不景氣,這筆300萬元的欠款對亞龍公司來說,雖然說不上是救命錢,卻也是急需的。事關上千職工的飯碗,江立軍和孔尚武自然不敢怠慢。
為了節省生產成本,亞龍公司所需煤炭基本上都購自西部的產煤區,用火車皮運到東州,而岩山煤礦就是亞龍公司的一個采購點。大宗交易都是先付定金後發貨。雙方本來執行的也是這個規矩,但就在半年前亞龍公司急需一批煤炭,不得已答應了先付全部煤款的要求,然而亞龍公司付了錢,岩山煤礦卻不發貨了。按照雙方關於約定管轄法院的協議,亞龍公司在東州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解除合同並返還煤款,但岩山煤礦卻一直無人露麵。在進入執行程序後,岩山煤礦對法院郵寄的法律文書也一直沒有任何回應。
江立軍是案子的承辦人。他分析,岩山煤礦毀約的原因可能是煤炭價格突然上漲,想要屯著煤炭待價而沽。為此,江立軍這才決定拉上孔尚武去一趟岩山煤礦,勸說他們把錢返還給亞龍公司。可這麼一大筆錢,不是說要就能要回來的,所以,江立軍特意帶了查封手續,準備先去銀行查封岩山煤款的資金,迫使岩山煤礦履行法律義務。本來江立軍都打算好了:岩山煤礦的規模不算小,銀行資金肯定也少不了,查住300萬元應該不在話下,隻要查住了錢,就不怕岩山煤礦不退錢。可是,兩人在縣城轉了半天,發現岩山煤礦的銀行資金不是兩位數,就是三位數,根本就是杯水車薪。不過,兩人倒是發現一疑點:岩山煤礦在其他銀行的資金都轉入了當地的西部銀行紅山支行,然後又從西部銀行分批提走了。
天快黑了,兩人隻好找了家旅館住下。次日一早,兩人便乘坐客車趕往岩山煤礦。岩山煤礦在最南部的沙岩鎮,有一半的路是山路,客車跑了兩個小時,才到達岩山鎮。兩人又雇了輛麵包車,走了半個多小時,這才終於到了岩山煤礦。
岩山煤礦的大門並不像兩人想象的那般氣派或者土豪,隻是一道長長的推拉門加一個門衛室。但就是這麼個大門,兩人卻一直進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