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先生,請問有關於您未婚妻懷孕被小三兒毆打的事是否屬實?”
“蕭總,您之前出了一場車禍,是意外還是人為?如果是認為,請問是什麼人做的,目的是什麼,麻煩您透露一下好嗎?”
“蕭先生,我得到確切的消息,沈夕莞並不是您的情婦,而是前妻,那麼您下海救的那個孩子跟您是什麼關係,是您和沈夕莞生的孩子嗎?”
“聽說蕭總已經和貝舒雅貝小姐分手了,還收走了贈與貝小姐的別墅、車子等,關於這件事,蕭總您怎麼說?”
“蕭先生……”
“靜一靜,麻煩大家先靜一靜,蕭總今天過來,就是要跟大家將這些事情說清楚的,請大家先坐會自己的位置上。”
記者們這才安靜了下來。
蕭墨走上前,順手拿過六七家新聞社的話筒,語氣平緩的開口:“十多年前,我出過一場車禍,同時認識了沈夕莞和貝舒雅,並且,在不久後,因為感念貝舒雅對我的救命之恩,默認和她成為了男女朋友。
貝舒雅家境貧苦,和我戀愛後,我很快讓她過上了不愁吃穿的優越生活,她總是在我的麵前表現出柔弱可憐的模樣,為此,我對她一直關愛備至。並且,以為她就是我結婚的對象。
但我的母親很不喜歡她,並且,還做主和沈家聯姻,為此,逼著我和沈夕莞結了婚。
我和沈夕莞結婚的當天晚上,貝舒雅聲稱自己喝醉了酒,被“撿屍”,慘遭輪暴,器官受損,醫院在征求她自己的意見後,割除了她的子宮。”
說到這裏,蕭墨稍微停頓了一下,說:“相信第一個疑惑,大家也已經解開了,一個連子宮都沒有的女人,是不可能懷上我的孩子的!”
他接著說了下去:“因為對貝舒雅的愧疚,再加上貝舒雅一直在我的麵前汙蔑沈夕莞,先入為主的觀念,讓我錯誤的認為沈夕莞是一個自私無恥,陰險惡毒的女人,所以婚後一直對她很不好,甚至,逼著她打掉了我們的第一個孩子。為了報複她占據我身邊本屬於貝舒雅的妻子的位置,我還對沈家的公司進行打壓,直到,沈氏破產。
三年後,沈父重病,沒錢治病,沈夕莞向我借錢,我趁機要求她離婚。
她一直很愛我,那三年中,我千方百計的羞辱她,奚落她,折磨她,她都無怨無悔的陪著我,可為了沈父的病,她在離婚書上簽字,也對我徹底的心灰意冷。後來,她就出國了。
而我也和貝舒雅訂了婚,隻是訂婚,這麼多年來,我從未碰過她,因為我總覺得,我和貝舒雅之間缺點什麼,缺什麼呢?直到七年後,沈夕莞重新出現在我的麵前,我才終於明白。
是愛情!
我對貝舒雅,隻有愧疚,隻有責任,隻有當年的救命之恩,可對沈夕莞,我早就愛上了她。
七年後,我才知道自己想要的那個人,到底是誰,於是,我再次用很卑劣的方法將沈夕莞強留在了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