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草鞋少年跑得飛快。
一腳踏進雪地裏,另一腳騰空而起,離開時背後雪花飛揚,比小鎮上很多人都跑得快,這也是孔布衣老是說李尋仙是狼狗轉世的原因之一。
李尋仙記得有一個人這樣對他說:“你必須得趕上別人的腳步,做更多的事,才能不挨餓,不挨打。”
至於是誰說的,少年已經沒有印象了,隻記得自己有什麼委屈、危險、難受的事時,都會感覺渾身是勁!但不能發脾氣,少年知道自己身份卑微,發脾氣隻會讓自己看起來像個失控的傻子……那就將這些氣全給跑光,直到累倒在地上,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全身脹痛時,這時候腦子裏隻有一個念頭——餓,天大地大,吃飯最大,什麼不順心的事都先放一放,等填飽肚子後這些事也就自然而然的煙消雲散了。
提到吃,這就不得不說一下了。
少年的食量很大,是平常人的兩倍多,小時候窮,當然現在也窮……李尋仙一個人吃的就當父母兩個人吃的量,孩子可憐父母,就問他母親,為什麼他的飯量這麼大,當時那位婦女憐愛地摸了摸孩子的頭,笑著說道:“因為母親當年懷的是雙胞胎啊,可是生下來就隻有你一個,大夫都不敢相信呢,尋仙,以後要好好地活下去哦,你可要保護兩個人呢!”
婦女的言行舉止端莊大方,不比現在小鎮上的那些婦女,有另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倒是風韻猶存。
想到自己身體裏還住著另一個自己,那時這半大點的孩子高興了好久,山坡上、小河邊、田坎上,都能看到這孩子自言自語,時而傻笑,時而撅嘴,總的來說高高興興,說著那些不敢說的心裏話……後來懂事許多,也知道了事情的真假,這件事便不了了之。
想到吃下去也不長肉,少年在大多時候都隻吃個半飽甚至半飽的半飽,能吃上一頓飽的對於少年來說是多麼的奢侈。
大概也隻有每個月的十五了,那天筱兒的父母都會如期寄錢回來,也不多,一兩銀子,同信裝在一起,一般女孩先不急著看信,反正她也看不懂,隻能讓李尋仙念給她聽,所以她先去當鋪換成兩貫錢,用線穿起來的銅錢,一千枚為一貫,由筱兒保管,不過每次當鋪的老板都會拿在手上掂量掂量,搖搖頭說:“不足一兩!”然後從其中一貫錢上拿走四五十枚,就叫筱兒快走了,最後失落的女孩都會買一堆食材來到他家,做好飯後,在草房裏來一個燭光晚餐,念信思親,從而忘記那些煩惱……
也就是那天李尋仙能吃個飽。
小鎮上的驛站是設在進入小鎮一條夠一輛馬車通過的道路邊,相當於村口,是一個四麵無牆中間用四根柱子支起來的茶館,亭子頂沒有磚瓦,是茅草,外鄉人來到這裏要是口渴可以先落腳喝點茶砌壺酒,茶是涼茶,酒是摻了水的熱酒,沒有什麼講究,但李尋仙總覺得不可,哪裏不對勁,但也沒有講出來。
馬車隻到這裏,將地址寄到這裏的信分下來,車夫喝口茶,看下天色,等馬就在這路邊吃些草,掉個頭就走了。
往信封裏塞錢這種事少有,所以這滿車的信幾乎沒有山賊會搶,當送信的車夫有三不帶,一不帶金銀珠寶,二不帶妻兒老小,三不帶武器大刀。
要是哪個山頭搶了這樣一個車夫,恐怕會被同行笑掉大牙,他們也多少有點規矩的,小團夥一般燒殺搶掠,喪盡天良;能占據一方的中幫派隻搶不殺;大幫派就是連州府中的大官都忌憚的了,不屬於任何朝國,占據哪裏,哪裏就是國,自立大王,就不搶了,讓下麵的人生產,自己坐收漁利,不過也是魚肉百姓罷了,聽說民不聊生……
李尋仙跑了進來,此時還早,隻有許昶一個人坐在火爐旁烤火,少年將劍靠在桌子上,許昶沒有回頭,不知道在思考什麼,很入神。
少年看到火隻剩下火星子,沒有打攪那個背影,他小跑到火爐後抱來一堆幹柴,這時許昶才注意到他。
這是一個絡腮胡的中年人,不笑的時候麵相老實,要是笑起來,那可真是一個賊眉鼠眼啊……兩瓣門牙翹出口,比李尋仙還矮,但比筱兒高,六尺和四尺半之間,沒有具體量過,但年紀已經四十了,駝背,右手中指齊根斷了。
聽說是早些時候不懂事,說話也沒有分寸,用中指指了一個過路的商人,那位商人牽著馬,不知是水土不服還是怎麼的,那匹馬來到這裏剛好在他家門前拉了一泡屎。年幼無知的孩子當即罵罵咧咧,發生爭執後用中指指著人家說話,那位商人也不含糊,當著他家大人的麵上來一下掰斷了他的手指,丟下一錠寶銀眉頭一皺,冷哼一聲:“說話就說話,不要指指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