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定還是孽緣(1 / 2)

命定還是孽緣

我們的世界原來這麼小,兜兜轉轉,分離了又會再相遇。

可對我而言,這世界曾經大過嗎?

如果早知道有今天,前兩天就先與謝宗欽到婚姻注冊處登記,可惜,千金難買早知道,她被一隻大野狼咬著,想逃嗎?似乎太遲了。

以前,她曾憧憬過自己的婚姻,與心愛的男人一起組織一個幸福小家庭,但從沒有想過自己的婚姻是被騙而成立的。

這算是騙吧?他們沒有戀愛過,他更沒有向她求婚,她糊裏糊塗地簽下自己的名。隻是不知道,沒有穿婚紗站在神的麵前宣誓,也沒有到婚姻注冊處登記,白紙黑字的簽名,又上打手印和著名律師的證明,這樣的婚姻算是生效了嗎?

不!她不甘心,談紹驥一定是認定她對法律不了解,所以故意胡騙她的。

“南希,你今天怎麼搞的。”盧秋霓將手上的稿朝方以同桌麵一丟,“看,叫你校稿卻校成這樣,怎麼拿去印刷?”

方以同被她這一吼,立即回過神,她急忙拿起桌麵上的稿,認真一看,老天!她竟然將兩份不一樣的稿搞亂了。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她急急低頭認錯。

唉,都怪那個談紹驥,如果不是他早上那樣宣布,她也不至於回到公司心不在焉,以致校錯稿。

“你到底怎麼啦?如果生病了就請假,不然,別人還以為我在刻薄你。”盧秋霓睨了她一眼,“這些稿我下午要,你給我認真的校好,否則,就算你是老板的朋友也沒有情麵講。”

“是的、是的,我會的,盧編,請放心吧!”方以同低聲下氣的恭送她走。

待她走開後,方以同深深地呼了口氣。為了這份工作,她做得小心翼翼,別人都說她是因為總經理的關係才坐上這個位置,就算做錯了也有總經理偏護著,所以,為了不給別人小看,她做任何事情都極認真,希望打破那些流言。

如今,她不能因為出現一個談紹驥,就弄亂了自己的陣腳,她要反擊,告訴他,她不是阿信,他說什麼她就信什麼。

於是,連中午飯也沒有吃,認真校完稿後,上網查到婚姻法,約莫二十分鍾,她終於找到一條可以還她自由的法例:婚姻的生效要件,包括當事人結婚的能力規則、意思表示自願真實的規則、合法性規則。

她不是自願的,又不是事實婚姻,再說,婚姻注冊所又沒有他們的登記證明,那麼,她可以反悔,可以不認帳。

方以同啊方以同,冷靜,你一定要保持冷靜!

她拿起電話,按下謝宗欽的手機,接通後,她第一句就說:“明天我們注冊結婚,好嗎?”

“南希,你怎麼了?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謝宗欽關心問道。

“一時間很難解釋清楚,反正也是結婚,遲一點和早一點沒有關係,而且,我的朋友不多,隻是主要是你那邊,如果不方便來,我們以後再請他們吃飯,可好?”

“沒關係,反正我也沒有打算請什麼人,除了父母,就是幾個好朋友和同事。”他在G市朋友並不多,又沒有什麼親戚,再說,他們都是低調的人,結婚隻是一個形式而已,他需要一個老婆,而她需要一個丈夫,僅此而已。

“那就這樣,我們也不要請太多人,幹脆直接到注冊所登記好了。”

“不行,明天是周未,他們不上班,後天吧。”

“啊,對喔,明天是周未。”

早上談紹驥叫他們明天搬到他家,她根本不想跟他住在一起,如果他要求他們同房,她該怎麼辦?所以,她要盡快擺脫單身,擺脫他的糾纏。

“怎麼了?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方以同做事向來都幹脆俐落,從不像今天這樣,說話吞吞吐吐的。

“我是遇到一些麻煩,但在電話一時說不清楚,還記得我以前曾跟你說過除了泰倫斯,我曾經愛過一個男人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