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我,哥譚本地人(2 / 2)

他的第一個病人就是瘋狗馬丁!

六個月後,瘋狗馬丁被阿瑪迪斯綁在比雷電法王楊還過分的電床上過電,最終電死。

雖然這件事最後被判定為醫療事故,但阿瑪迪斯·阿卡姆還是大受刺激,結果他也成了阿卡姆瘋人院的病患,並最後老死在那裏。

這,就是阿卡姆瘋人院的由來。

不得不說,這醫院本身就邪的很,它在建造期間,就有怪事發生了。

醫院的建築師莫名奇妙的瘋了,砍死了建築工人。

院長後麵還遇到這樣的事情,實在是令人不得不深思這醫院是不是有點太晦氣了。

這醫院建在哥譚郊外,提起哥譚,就不得不說起幾句騷話。

民風淳樸哥譚市,人才輩出阿卡姆。

哥譚這地方,簡直是犯罪天堂,住在這城市的好人,真的是三天兩頭被偷,隔三差五被槍指頭,就靠哥譚那一個小小的警察局,根本就抓不完罪犯,破不完案。

能住在這的人,都是狠人。

俗話說,德藝雙馨帥小醜,濟世良醫美哈莉。誠信商人企鵝人,勤學好問謎語人。環保達人毒藤女,模範老公急凍人。公平正直雙麵人,消除罪惡紅頭罩。科學貢獻稻草人,給人正骨好貝恩。管道疏通食人鱷,體恤民情黑麵具。愛護動物好貓女,無證城管蝙蝠俠。

這麼看,整個哥譚病的最重的,最應該去阿卡姆瘋人院治療的,應該是蝙蝠俠。

這家夥,不殺小醜就算了,畢竟小醜心髒裏有病毒,殺了他,會被感染成狂笑之蝠,更何況小醜有酒神因子,也就殺不死。

狂笑之蝠是超級狠人,除了把其它宇宙的超級英雄都殺死之外,還毀滅了無數個地球。

除此之外,狂笑之蝠還瘋狂屠殺各個宇宙的布魯斯·韋恩,取心髒血,用來做藥劑。

這家夥在主宇宙裏也浪了一圈,差點給全部宇宙的布魯斯·韋恩都給殺了,萬幸,最後小醜和老爺聯手,給狂笑之蝠上了一課。

想起來這個,慕秋就氣。

阿卡姆瘋人院裏那幫罪犯,殺人無數,毀了不知道多少個家庭。

就這種情況,槍斃幾百次都不冤。

可蝙蝠俠就愛保護罪犯,發誓一個不殺。

狂笑之蝠的誕生,是因為小醜把他徹底惹毛了才殺的。這一殺不要緊,直接整出了個超級大BOSS,簡直是超級加倍後的小醜。

有了這事後,蝙蝠俠更是一個不殺了,更加堅定了自己的誓言。

慕秋覺得自己是沒蝙蝠俠偉大的,也不知道蝙蝠俠這樣做究竟是對是錯,畢竟阿卡姆瘋人院幾乎就沒治好過什麼人...唯一的一次治療好了的雙麵人,好了沒多久,又變態了。

所以慕秋已經想好了,入住阿卡姆人才市場後,誰敢惹他,就給丫拿影子模仿術整死。

他心裏可沒有蝙蝠俠那種觀念,反正他已經要住進阿卡姆瘋人院了。

那地方全是罪犯,自己不是罪犯基本上進不去。

“不對啊,我還可以應聘啊!”

心理醫生不行,應聘個保安總可以吧!

不過這想法慕秋當場就給否了。

沒辦法,一個非法移民,找那種地方的工作簡直天方夜譚。

萬一有罪犯同夥混進去,不給犯人全放了啊?

所以這種情況下,慕秋的身份完全是沒戲。

“看來隻能...”

“做個壞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