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是我應得的(1 / 2)

下午的時候,胡雪被吳哲晗軟磨硬泡地拉著去逛商場,夏季的腳步越來越近,也是應該添置一些新衣服了,各大店鋪夏季的新款也出來了,吳哲晗瞧著她的衣櫃裏沒什麼衣服就謀劃著給她買幾件。

兩人逛了好幾家店子,也買了不少衣服,大包小包的,不過都是吳哲晗的,吳哲晗這下有些不高興了,“不是說出來陪你買衣服的嗎,怎麼都是買的我的?”

“因為你身材好嘛,衣服好買啊!”胡雪笑道。吳哲晗確實穿什麼衣服都好看,他身材勻稱,雙腿修長,體型標準,試衣服的時候連胡雪都看呆了,原來他穿什麼衣服都很合身,完全就是量體裁衣,上天真是賜了他一副好樣貌還有好身材,他確實是得天獨厚,她都有些嫉妒了。

胡雪是個中等個子,按理說應該好買衣服,但是她的體型太過消瘦,經常是小碼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都略顯寬大,她真的是太瘦了。

“誰讓你那麼瘦的,一點肉都沒有,以後乖乖地給我多吃點飯,抱著都不舒服,就是一堆骨頭。”吳哲晗捏了捏她的鼻子,在她腰間捏了一把,兩人一起走進另外一家店子。

“你再動手動腳試試看。”胡雪彈了一下他的額頭,轉過頭時愣住了。

那個眼神如此熟悉,她差點被吸進了那個黑色漩渦。李成全程看著他們走進這家店子,然後說笑打鬧著,渾然一副恩愛小情侶的模樣,他的目光打量著他們,最後落在他們牽在一起的手,深吸了一口氣,瞬間變得支離破碎,猶如被分割為無數個片段的鏡頭,慢慢瓦解,隨即他收回了視線,笑著和吳哲晗打招呼,“吳總,這麼有興致來逛街。”

吳哲晗笑道,“是啊,陳總不也是陪女朋友過來的。”

李成雙手隨意擺放在腰間,目光輕輕掃過胡雪,隻有那麼一秒,她卻已看清了他眼裏的一絲受傷,她對他如此了解,他的一個小動作,她都能清楚地知道他的內心世界,可惜他怎麼樣早就與她無關了,他究竟想要的是什麼,他總是這樣,到頭來把兩個人弄得傷痕累累。

胡雪感到吳哲晗握住她的手緊了緊,力道越來越大,握得她有些疼,她衝著吳哲晗微微一笑,說,“你不是說要替我選衣服嗎,還站在這裏幹嘛?”

吳哲晗小聲說,“要不我們換個地方吧?這家店子的衣服看起來很普通。”

這個城市說大也不大,要遇到一個人其實也不算什麼難事,避開也不是辦法,再說這樣對吳哲晗也不公平,既然選擇和他在一起了,她就作好了應對一切的打算,胡雪回以他一個微笑,說道,“為什麼要換,我就挺喜歡這家店子的,我們快去選衣服吧!”

吳哲晗看中了一件寶藍色的中長裙,款式很簡單,但是看起來線條流暢,做工也不錯,他拿了一件小碼遞給她,“去試試吧!你穿上應該還不錯。”

胡雪舉起被他握住的手,笑道,“你這樣,我怎麼試?難道你想和我一起進女試衣間?”

吳哲晗笑了,鬆開手,在她額頭上親了一下。

胡雪聽到身後的人似乎冷笑了一聲,她拿起裙子徑直走向試衣間。

“吳總,恭喜你如願以償!”李成的聲音從背後傳過來。

“謝謝!不過那也是我應得的!陳總,是你自己弄丟了自己最珍寶的東西,怪不得別人。有句話叫‘覆水難收’,這句話送給陳總,希望你不要再惦記別人的東西。”吳哲晗笑了,他臉上洋溢的自信與得意不禁讓人嫉妒。

李成的臉一瞬間慘白,心下一沉。

有一句俗話叫浪子回頭金不換,可是往往更多時候我們弄丟了一件東西,再找回來時卻發現已經失去了意義,因為在尋找的過程中,或許我們已經找到了更好的東西或者說可以代替的東西。或許世界上本來就沒有什麼獨一無二,無可替代。亦或者當我們再回頭時,才發現我們曾經親手舍棄的,再也找不回了,它丟在了記憶深處,永遠變成了追憶。他還能找得回來他的珍寶嗎。

是啊,他弄丟了他最珍寶的一件東西,叫做愛情,他也弄丟了他最心愛的人,怪不得別人。

如果能夠忘掉過去,忘掉那個人,隻向前看,或許現在的他會是幸福的,金錢,地位,榮譽,事業,他都有,他受萬人敬仰,還擁有一個愛他的女人,他的世界也該是完滿的,可是隻有他自己的心知道他失去了他最珍視的一件東西,割離的過程中他鮮血淋漓、痛不欲生,隻有緊緊捂住自己的傷口才能勉強活下來,他怕他一放開自己的手就會流血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