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以為她出去買東西很快就回來,結果一等就等到晚上八點,當時我隱約覺得不對,便打電話給她所有的親戚朋友,結果都說她不在,於是我立刻報警,可是接警員說不超過二十四小時不能被定為失蹤立案,我沒有辦法隻好一個人大半夜出門將她平日愛去的地兒都找了一圈,就這麼挨到了二十四小時後我立刻報警,後來雖然警察介入,但還是找不到人,我萬般無奈之下想起了蘭蘭曾經對我說聽到嬰兒啼哭的這個現象,沒想到我剛把這個看似不靠譜的消息告訴警察,卻引起了他們的高度重視,因為我不是第一個說這種詭異現象的人,有好幾個家庭在發生人口失蹤前,失蹤人都曾經提過聽到嬰兒啼哭這個現象,於是警察據此推測應該是有人故意以嬰兒的啼哭聲將獨自在家的受害人騙出屋後實施綁架,可另一點情況卻讓警察不明白,那就是受害人失蹤後卻沒有那一個家庭接到過交付贖金的電話,也就是他們不明白對方綁架受害人的意圖是什麼?”
“就這樣日子一天天過去,到了法定的失蹤人口銷戶期限我無奈替妻子做了人口死亡銷戶手續,便再次娶妻兩年後我又生了一個女兒。”
“由於我和蘭蘭生的是男孩,所以我非常想要個女兒,得到了這個孩子我非常高興,便決定帶全家人去新馬泰旅遊,慶祝孩子的降生,沒想到就是在這次旅遊途中我發現了妻子的下落。”說到這裏趙世海淚水再度奪眶而出。
“這是在泰國清邁舉行的一場所謂特異人展覽,在場的都是一些身體樣貌稀奇古怪的女人,組織者將這些人全部用鐵鏈串好,固定在一條類似於大通鋪的床上,其實按理說我帶著剛降生的孩子不應該去看這場恐怖的展覽,但就是陰差陽錯的進去了,或許老天爺也覺得我應該找到自己的妻子替她討一個公道吧,在這群人當中我一眼就辨認出了蘭蘭肚腹上的胎記,那是一種很特別的形狀,也是不可能重複的記號,我看到後就明白這幾十年在她身上到底發生了怎樣可怕的事情,於是立刻安排隨行家人聯絡中國駐泰大使館,並聯係了當地的警察,也直到那一天泰國警方才知道這些所謂的畸形人根本就不是先天形成的,可惜我的蘭蘭已經完全說不出話了,所以她無法告知我這些年在她身上發生過的經曆,寧先生我懇求您能夠為蘭蘭討得公道,為此我準備以自己全部身家來配合您做這件事,二十年前的這樁罪惡,無論犯罪者是誰他都應該為自己泯滅人性的做法付出代價,我必須要找到此人。”
我終於清楚了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猶豫半晌我道:“趙先生,不是我推辭但這個案子似乎已經超越了我的職權範圍,而且以對方的犯罪手法來看這絕不是私人調查可以履行的行為了?”
“我不需要任何政府的力量介入,因為判決這個畜牲絕不能有外人來做,否則我死不瞑目。”
我心裏不禁有些感慨,能夠看的出這是一個很愛自己妻子的男人,而且他的內心絕對比外表看來要強大許多,這種男人一旦認定了要做某件事是很難被改變的,但我不能因為他的私人恩怨就超越法律的範疇,這也與“公司製度相違背”,想到這兒我搖搖頭道:“雖然我覺得不應該拒絕您,但這個案子確實超出我的範圍,所以希望您能理解。”
“不,您不應該拒絕我,相信我能提供給您的不僅僅是經濟上的報酬。”
“這壓根就不是錢的事兒,而是很多事都不能超越現行的體製,雖然我確實很同情您妻子的遭遇,但這件案子確實有其特殊性,所以也請您能理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