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夢在白雲外(1 / 2)

人與自然最基本的關係是屬於。

人歸根到底還是自然的一部分,不論是群居在城市,還是散落在鄉裏,亦或者獨居於山野,都需要獲取生存資料於它,不管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

那麼自然法則與人類社會規則觸碰的時候,是自然服從人類,還是人類馴服自然?世界是一成不變的嗎?到底有沒有一種絕對意誌在操控這一切?所有的自然規則都已經被科學解釋了嗎?

這些問題已經困擾了張翽五六年的時間,本來絕對信服馬列主義哲學的張翽,在一場車禍之後麵對著絕對陌生的環境,哭幹了所有的淚水。

五年前一場車禍爆炸,把自己吹到了一千多年前的唐朝,滾滾的汽油硝煙並沒有把自己帶到帝都長安,也沒有到東都洛陽或者揚州江都,張翽看著已經變為十歲左右的自己光著屁股所在的地方除了灌木叢就是野草野葦,腦袋裏當時隻剩下絕望,除了絕望就是空白。

還好張翽又碰到了另一個野人,皮膚被曬的紅黑,頭發裏摻著草屑的一大一小兩個人在一條河水旁赤裸相對。

然後張翽就被迫拜了中年野人為師,原因就是那人逮兔子厲害,那人不僅能逮兔子還能打死野豬。

在荒原中生存最重要的除了水就是食物,張翽十歲左右歲的身體也許能獲得食物,但卻不能保證自己不變成野獸口中的一頓飽餐。

唐代還沒被汙染過的空氣很新鮮,五六月的初夏雜草與溪水一直延展到張翽視野的盡頭,荒野裏出現的動物張翽隻敢招惹野兔子,飛鳥根本不是在高空飛翔,反而共生於低矮的灌木叢中,嘰嘰喳喳個不停。

人是群居動物,其實在張翽被便宜師父強製定義概念裏,兩個人生活就等同於群居了。因為他無數次想跑出去這篇荒野,到人類居住的地界去看看,但每次都是被逮回來無情的痛打一頓。

但是他根據師父每次追他的速度,和他每次去人類群居的地方用野雞、兔皮置換鹽巴時來回的時間,大概能計算出這片荒原到人類群居地的距離差不多應該有個五六十裏地的樣子,能精確到這種程度完是因為無聊。

直到昨天那位隻教他幾趟棍法的野人師父死去時,張翽才知道那人叫單雄信。

這同時也解釋了許多心中疑問,因為無聊的潛意詞就是孤獨,為了不讓自己孤獨張翽每天花費大量的不值錢的時間來推測揣摩這個新世界。

根據自己推測,自己到這裏的那一年應該是武德四年,那時候正好王世充兵敗洛陽城,至於史上記載單雄信被李世民殺了,看來所言有誤,或者是故意所言有誤。

怪不得自己每次問這裏是唐朝嗎都會被打一頓,怪不得他不讓自己跑出這片荒原,單雄信怎麼會承認唐朝這個詞兒呢!

武德四年到武德七年正是天下大亂的時候,張翽絕對不相信憑借自己八歲的身體能在亂世中活下來,更別說用被逼著練了幾年的狗屁棍法,去搏一個馬上將軍。

而現在,已經十四歲的他終於獲得了自由。

昨日野人師父單雄信從外麵回來便吐了鮮血,看起來偉岸的身體絕對不至於舊傷複發便到這種程度,在張翽的追問下,他才說出了讓張翽至今不能平複心情的事實——李世民在玄武門把李建成與李元吉殺了。

“那這不馬上就要開啟貞觀之治了麼?”張翽喃喃自語。

埋葬好曾經豪氣雲天在曆史上頂頂有名一代豪傑卻死的如此窩囊的單雄信,張翽才又重新開始了自己的旅程,也是他的求生之旅。

他嚐試在曠野裏狂奔了不到一裏地,才氣喘籲籲的推翻自己之前所有的計算,一千多年前的地理環境哪有路啊?

此時張翽正坐在地上重新編織自己的草鞋,沾了水之後的唐代麻布單衣還涼快些,七月的唐朝荒野比上輩子的城市更熱些,張翽不敢脫了這唯一的一套右開襟的衣服,他怕被第一個見到的唐人給打死。

他現在的目的就是回到自己五年前剛到這的地方,挖出來自己從另一個世界帶來的藥箱,那是他在唐代生存下去或者說很好的生存下去的資本。因為他相信,抗生素在這個時代絕對價值連城。

手上帶刺的槐枝棍子也已經被他摔打的遍體鱗傷,一來是要把野草分出條路來,二來左右無人天地無聲的時候真的很嚇人,總得製造點動靜給自己長膽兒。

今天的太陽很毒,走了不一會張翽故意弄濕的衣服就又飄揚起來,不得已又得聽下去不遠處的溪水裏再把它弄濕,溪水映出他黝黑卻稚嫩的臉龐,是那張熟悉的臉,長得不是很俊俏,卻也說不上醜。

有人說上天關閉一扇門的同事也會打開一扇窗,此時張翽眼睛裏不止有自己的倒影,還有那條看起來至少半斤的草魚,溪水不深,張翽卻也明白自己抓不到這條魚,這種事上輩子幹了不少,總結就是用手抓住魚的概率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