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天華就這樣被同居了,而且家裏的電腦也被霸占了。
楊瀟瀟沒有履行她的諾言,做飯給趙天華吃。她每天吃的不是外賣,就是零食。趙天華每天都很忙,也不可能有閑心炒菜做飯的。他隻是偶爾會給楊瀟瀟打包一些酒店食堂的飯菜,有時候同事聚餐也給她帶一些,但堅決不帶她同去。
而且,與黎雲芬的通話或視頻,也是在晚上快睡覺時,反鎖好房間門後,才進行。
此時,楊瀟瀟富家小姐的懶散、嬌慣、無理以及頤指氣使等性格紛紛的暴露了出來,弄得趙天華很不適應,也很不滿意。他決心,把楊瀟瀟給氣走。
要把楊瀟瀟氣走,打罵肯定是不行的。隻能用女人來氣,但也不能用黎雲芬來氣,趙天華怕讓黎雲芬生氣,而且隔這麼遠也不方便及時的去安慰。
酒店的同事肯定也不行,如果在酒店裏鬧得沸沸揚揚的,以後自己任懂事長了,會有很多閑話,甚至影響很多人。
就是趙天華冥思苦想的時候,他接到大哥介紹的調查公司的電話。
趙天華交給調查公司的任務有兩個,一是查出酒店倉管組與鶴縣酒店用品批發城裏麵的商家是怎麼交易的,照片和錄音必須要有一樣,有兩樣肯定最好;二是查出采購部主管與供應商相關負責人之間的酒局和收受賄賂內容。
趙天華還想調查采購部主管與總經理之間的收受賄賂的,可對方直接說,他們不是司法機關,像這種是同事而且是上下級關係的,調查非常麻煩,取證成功率非常低。
兩個任務的基本標的金額是30萬,如果調查取證中超額了,還要補上。隻能是少補,沒有多退的。
“趙總,你看一下合同,有什麼問題可以提出,如果沒有問題,就可以簽字了。”調查公司負責人根據趙天華的介紹,打印了一份合同出來。
趙天華沒有報全名,隻是說姓趙。
趙天華看了看合同,又想問調查公司有沒有辦法配合他把楊瀟瀟趕走。
見趙天華一直未簽字,調查公司負責人問道,“趙先生,還有什麼問題嗎?”
趙天華想了想,還是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並明確說明自己和楊瀟瀟不是男女朋友關係,也沒有發生過關係,隻是單純的想法她氣走。
“三萬,一個月內讓她離開。”調查公司的報價,趙天華想都沒有想就同意。
雙方,又簽了另一個合同。
送走趙天華後,調查公司的負責人就打開他的聊天群,發送了一個消息,“接客戶委托,協助客氣趕走他屋裏麵的一位喜歡他的女人,所謂趕主要是氣走,報價一萬。不需要和客戶親密接觸,最多就是逛街時挽著手,時限一個月。願意接單的女士請私聊限18歲以上30歲以下,客戶年齡33歲,男士請繞道,客戶不好男風。合作期,在客戶的提示下必須要稱自己是客戶的女朋友。”
轉手就賺兩萬,調查公司負責人到希望多接一些這樣的單子。
“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