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審案 擊鼓鳴冤(1 / 1)

第二天,順天府府尹宋奕剛下朝回來,有些煩躁的揉著眉頭。

對於昨天的事情,他還想著今天探探皇上的態度,結果,今天皇上又沒有來上朝。

出來的時候,先是蘇丞相叫住他,明裏暗裏的暗示他不能做讓同僚們寒心的事情。之後,文閣老又叫住他,讓他秉公辦案,不要做出徇私舞弊之事。

好不容易擺脫這些人出了宮門,結果又被長公主府的人攔住,好一頓的敲打。

他真的是太難了!

就在他思考如何在幾方勢力之中找到一個平衡,好不讓自己被人撕了的時候,突然聽到一陣鼓聲傳來。

宋弈的眉頭皺的更狠了,這會兒還不到巳時,多大的冤啊,要這麼早來擊鼓。

雖然心裏煩躁的不行,但他還是不得不起身往前堂走去。

等到他會到的時候,剛好與前來尋他的一個衙役相遇了,那人走的比較快,差點就撞到宋奕了。

不過好在他快速的穩住了身體,看到是自家上司,趕緊上前行禮,“小的見過大人!”

“免禮!”宋奕此時也沒有心情計較這些虛禮,“前麵發生了什麼事,一大早的為什麼會有人擊鼓鳴冤?”

“這就是小的來找大人的事情,剛才聽到有人擊鼓,小的便出去看是怎麼回事!出去後發現府衙門前已經聚集了一大群人,有一個婦人自稱是安二公子的生母,狀告安侍郎...毒...毒殺親子...”

說到最後幾個字,他自己的聲音都有幾分的不可置信。

宋奕邊聽衙役彙報一邊向前走的腳步一下子就挺住了,轉頭一臉震撼的看著那個衙役,“你說什麼?!”

“那個婦人說安侍郎毒殺親子。”那個衙役一臉苦笑的又重複了一遍,內心突然有了一瞬間的平衡,原來不止他一個人聽到這個消息震撼。

這時宋奕的眉頭皺的都能夾死蒼蠅了,這件事情怎麼越來越亂了!

等到他走到前廳的時候,從門口傳來的吵鬧聲都快將大堂的屋頂給掀翻了。

宋奕冷著臉走到案桌前在椅子上坐定,拿起驚堂木重重的敲在桌子上,“肅靜!”

這一下到是將圍在府衙門前七嘴八舌的人群給鎮住了,場麵也安靜了下來。

然後,他將目光投向那個跪在大堂中間,看起來四十歲左右,麵色蠟黃,目光呆滯婦人,“就是你擊的鼓?”

“回大人的話,是民女擊的鼓。民女有冤情,希望大人為民女做主。”那個婦人聲音毫無起伏的回答。

“那你可知敲登聞鼓的規矩!”宋奕問到。

“民女知道。”她的聲音還是沒有任何的感情,好似一個活死人。

東郯律法規定,凡吏民擊鼓鳴冤者,主司者必須受之;實者仗四十,不實者,仗八十。

意思就是擊鼓鳴冤衙門必須當時受理,但是不管你是真冤還是假冤,都要挨打,區別就是真冤的話要你半條命。假冤的話就基本上就被當場打死了,就算不死也就隻剩一口氣了。

所以,一般有冤情,大家都會先遞狀紙,再等官府傳喚。很少有人走極端擊鼓鳴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