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張阮清和黃胖子等人出示的證據,法官已經能夠確認李威這家夥就是個渣男。
“原告,對於被告出示的這些證據,你還有什麼可說的?”
“我……”李威張口結舌。
就在這個時候,那位張律師說話了:
“這是原告被告雙方當時的感情糾葛,我認為對於本案沒有什麼影響。現在本案最關鍵的問題是孩子餘佳佳的撫養權問題。
我們認為被告方並沒有能力把孩子撫養成人,所以我們請求法院,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原告方。”
張律師見形勢不妙,趕緊轉移話題。
法官又看向餘妙妙:
“被告,原告說你經濟能力有限,沒法撫養孩子,對此你有什麼可說的?”
這一次餘妙妙親自站起身來,解說道:
“法官大人,我是有正當工作的,現在我在給新生運動醫學康複中心的張阮清醫生做財務主管和管家。
現在我每個月的收入,除去五險一金之外,高達5萬元。此外還有很多其他的福利待遇。
另外現在我們母女,就住在雇主家 ,有專門的房間,還有保姆幫忙照看孩子。
所以我完全有能力把孩子給撫養成人 ,並給佳佳創造最好的生活條件。畢竟佳佳是我的女兒,是我的心頭肉。我不相信他那個沒有良心的父親,能夠給孩子幸福的生活。”
這時候黃胖子又走上去,提出了一些文件:
“這是我的當事人餘妙妙女士的社保記錄,工資記錄以及公積金繳存記錄。
另外,這些是是關於餘妙妙女士生活環境的記錄。”
除了文件之外,黃胖子又遞上一個U盤,打開之後,裏麵是各種各樣記錄餘妙妙和餘佳佳母女生活狀態的圖片和視頻。
就張阮清的那個大房子,母女倆生活的條件,讓在場的眾人無不非常羨慕和眼紅。
現在事實已經證明,餘妙妙不但可以獨自養活餘佳佳,還可以給她創造非常好的生活條件。
法官看完黃胖子呈上的證據,心裏已經有了初步的判斷,於是她問道:
“原告和被告之間還有沒有可說的,或者有其他的證據?”
黃胖子再次笑眯眯的站起身:
“法官女士,我們這邊還有要說的。被告方原本根本就不重視這個孩子 ,甚至是這個孩子為累贅。而之所以他們態度出現了轉變,這也是有原因的。
這位李威先生,不久之前遭遇了襲擊,喪失了生育的能力!所以他才想起有這麼個孩子,想要把孩子弄到手,給他們家傳宗接代!
我認為這是一種很惡劣的行徑,這種行為無疑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長都是非常不利的。
而且鑒於前原告對於被告母女的態度,我們在此強烈的要求,對於被告方的探視權給予限製!”
“你,你沒權力這樣,這孩子是我們李家的人……”
黃胖子的話還沒說完,李威的母親就高聲咆哮起來,她猛的衝向黃胖子,伸手想要撓他,結果被維持秩序的法警一下子撲倒在地,然後被銬上手銬帶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