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小哥你對我是真愛呀,這麼長時間了你還沒忘了我。咱們應該深入的交流一下。”
這變態崛撅起那血盆大口,想要上來親徐武,徐武覺得胃腸一陣抽搐,當場就嘔吐了起來,直吐到口吐白沫,昏厥了過去。
這可把看守所的人嚇壞了,以為他有什麼傳染疾病呢。不過這嘔吐倒換來了他被羈押在單間的待遇。
很快,他就被帶去進行審訊,在審訊的過程中,他才知道原來他東窗事發了,而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誹謗罪。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而他對張阮清的所作所為已經非常完美的構成了這個罪名所有的要件。
警方把他在網上發布的那些東西一條一條的跟他對質,讓他拿出相應的證據。徐武這下子真的傻眼了,他哪裏有什麼證據,那都是他所編造的。
於是他又說是聽別人說的,可警方告訴他,道聽途說的這種造謠也可以構成誹謗罪。
最終,在警方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壓力之下,這個家夥對自己抹黑張阮清的事實供認不諱。
接下來,就是刑期的問題,觸犯了這個罪名,他將麵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以及剝奪政治權利,還要承擔附帶的民事賠償。
盡管徐武的母親恨死了這個又再一次差點把她家老頭子氣死的兒子,可畢竟虎毒不吃子,也不能這樣就不管,於是徐武的家人給他請了個律師,這律師也是徐武他父親公司的法律顧問。
這位律師跟徐武聊了一下,了解了事情的經過,並得知他把所有的事情都跟警方說了,心中暗罵這是個傻子,你要是什麼都不說,堅決不承認恐怕還有轉圜的餘地,現在徹底沒辦法了。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跟原告方來談,用高額的賠償來縮短徐武坐牢的刑期。
於是這位律師聯係了原告方麵,想要跟原告的代理律師坐下好好談談。
很快他就見到了張阮清的代理律師,一看見張阮清的律師,徐武的律師頓時腿都嚇軟了。這可是在京都市律師行業赫赫有名的黃胖子,尼瑪這樣的官司還怎麼打。
還沒等他開口,黃胖子主動跟他打招呼了。
“你是京都市城南律師事務所的馮國慶律師吧,鄙人黃誌壯,久仰黃律師大名,如雷貫耳啊。”
這位馮國慶律師心裏一驚,知道他作為徐武的委托人這件事情的人並不多,可這麼隱秘的事情都瞞不過黃誌壯的眼線。
馮國慶並不知道,黃胖子雖然本身已經是非常厲害的律師了,可是他從不輕敵,每次跟對手交手之前都會打聽對手的代理律師是什麼人,最擅長什麼辯護方式,又代理過什麼案子。
雖然這個馮國慶並沒有太大名氣,但黃胖子依然非常認真的做了功課。
他這一主動的報了家門,就把對方給鎮住了,這馮國慶律師當時就落入了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