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向來是顛倒的,她此刻不再是千金小姐,不再是孟家的少奶奶,她隻是住在簡陋出租屋裏的宋知知,一個有著幹淨的靈魂肮髒的身軀的卑微的女人。
好在,她心氣向來不高,富貴也罷,貧窮也罷,她都可以很快的適應,並不會自怨自艾,以前的優越生活,已然是逝去的鏡花水月,何必還要苦苦的流連呢?
她去抱怨,或者是哭訴,追憶過去的光鮮,有用嗎?天上不會掉支票給她,媽媽.的病也不會一夜好轉,她照舊不工作就要餓肚子。
知知有一個最大的優點,也同時是一個致命的缺點,她很認命,所以在老天安排了這些苦難之後,她一句抱怨都沒有,默默的聽從了命運的安排。
知知下車的時候,正是初秋的黃昏,如血的殘陽密布了天空,勾畫出瑰麗動人的畫麵和絢麗光芒,知知默然的站在路邊站台那裏,今天下班比較早,她可以有一點充裕的時間留給自己。
一個人沿著離家相反的路走,步子是輕快的,低垂著頭走的很慢,偶爾的汽車喇叭聲會把她嚇一大跳,呆立在路邊許久,直到車子走的看不到了,她才平息了心跳繼續向前。
她是那樣的膽怯,害怕人群,害怕車流,害怕一切突兀的響動。
記得剛剛搬到那最便宜的出租屋裏時,每晚知知都害怕的睡不著,窗外任何一點風吹草動都會讓她嚇的一身冷汗,因為她的名聲早已傳開,那些混.混或者是地痞見了她都想過去.擾一下,甚至晚上還有人會去敲她的窗子。
每當這時媽媽都會瘋子一樣拿了菜刀跑出去罵人,罵的那麼粗俗,那麼難聽,那些男人吹著口哨逃跑了,知知就坐在床.上捂著被子無聲的哭,她不敢發出聲音,哭的幾乎都要虛脫了,哭的真想就那樣死了去找爸爸算了。
可是她沒法死,她死了也不敢去找爸爸,死了也進不了天堂,她隻能當一個孤魂野鬼,受盡欺淩。
爸爸臨死的時候囑咐她一輩子對媽媽好,她若是連爸爸的遺願都無法完成,她自己也不會原諒自己。
所以,這些年來,她幾乎快要撐不下去的時候,就會跑到爸爸的墓地上坐一會兒,隻是說一說話,看看爸爸的照片,就會重新的注滿勇氣。
那麼長的路,那麼多的路,那麼複雜的城市街道,那麼大的世界,她卻是走到了那裏。
曾經和他歡愛的酒店,早已經變成了一棟極大的寫字樓,而酒店斜對麵的那家咖啡廳,已經成了一個充斥著聲色犬馬的夜店。
她和他所有的紀念,一點點的消逝,被這個飛速發展的城市給淹沒,拋棄。
知知就安靜的站在那裏,自始至終淺淺的笑著,她笑的很小心,笑的很美麗,拔地而起的高樓掩蓋了摧毀了她記憶中最後的幸福,她竟然沒有心痛的感覺,一顆眼淚也沒有掉。
在爸爸麵前,在傅家麵前,在靜園麵前,她的一點點卑賤的強求的幸福,還有什麼意義呢?
不如忘掉,不如忘掉。
到了下班的時間了,街道上開始嘈雜熱鬧起來,知知背道而馳,繁華的街景是她落寞的背景,她低著頭,那麼瘦小的身軀,卻是打不垮的,就那樣緩慢而又堅定的走著。
頭發剪的短短的,卻更襯的臉小而精致,因為瘦,一雙眸子越發的大起來,黑亮黑亮的,她穿的衣服很普通甚至很舊,可是她就那樣怯弱的走著,這世界卻好像就她一個人一般,在人群裏,一眼就可以看到她的存在。
知知走的毫無留戀,她再也不會出現在這裏了,就算是必須要路過,她再也不會看一眼那寫字樓和夜店了。
這是洛杉磯早晨的七點鍾。
庭院中的花園裏,各色嬌豔的花卉間種著一簇一簇的梔子花,白白的,小小的,在暖風裏微微的搖曳著,羞澀可人的模樣。
沈曼君手裏拿著一把小小的噴壺,身上隻披著白色鏤空的蕾.絲晨褸,她有一頭很漂亮烏黑的長發,收攏在一側垂在胸前,沒有化妝,臉上是有些慵懶而又迷人的神情,專注的望著那些花,唇邊綻出美麗的笑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