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天天喊你小笨蛋(1 / 2)

而且性格很暴躁,動不動就會殺人。

在蒼靈國,殺人是違法的,但是,他殺人,就不是違法,他屬於法外之人。

尤其是在A市,簡直就是他的天下,沒有任何人敢違背他的意思。

也不會有任何人敢對他不敬,他就是A市的神靈。

林初夏說道:“老公,雖然我比你還厲害,但是,有你在我的身邊,我就會感覺到非常的幸福,非常的有安全感,仿佛全宇宙的人都不是我的對手,因為我身邊有你。”

孫晉鵬笑了起來,說道:“真的是一個傻瓜,我哪裏有那麼厲害,我頂多就是給你力量,讓你潛在的能量能正常發揮出來罷了。”

林初夏說道:“是啊,這樣就已經足夠了,我就是需要能給我力量的人,你可以不比我強,但是,你一定要給我信心,讓我知道,自己是一個多麼厲害的人。”

通常,這樣的男人真的不多,能遇見這樣的一個人,就已經算是非常幸運的。

而林初夏就很幸運地遇見了孫晉鵬。

孫晉鵬說道:“那我就永遠都在你的身邊,照顧你,嗬護你,讓你永遠都不知道什麼叫愁滋味。”

“這個……我倒是很希望,如果將來某一天,我們能一起回到我的家鄉,我們做一對普通的百姓也可以,我們隻要能自由自在地生活著,快樂地在一起,就好。”

什麼公主,什麼未來的女皇,她真的都不稀罕,她隻想拯救她的那些百姓於水火之中,從此不要再成為別人的奴隸,隻要他們有尊嚴地活著。

其他的,她都是無所謂的。

隻要,她的身邊有這個叫孫晉鵬的男人。

沒有他,就算有了全宇宙,又能怎麼樣?她還是會覺得自己輸得一塌糊塗,體無完膚。

有了他,就算將整個宇宙都拱手送人,她依舊是最後的贏家,因為她笑到了最後,因為她的身邊有他,這輩子都會非常幸福。

她相信,孫晉鵬也會是這樣想的,他也一定是會為了她,而放棄現在所擁有的一切。

跟著她一起,去過一個平凡人的生活。

林初夏說道:“老公,我真的好想生生世世都做你的妻子,真的。”

這樣的男人,就算是生生世世都是不夠的。

孫晉鵬說道:“傻瓜,要是你以後留在地球上,那你就永遠都不會老去,就會永遠都在我的身邊了。”

林初夏說道:“那不好,我要跟你一樣,如果你老了,不在了,我一個人活著有什麼意思,就算是年輕美麗,也不能掩飾早已經滄桑的心。”

失去了最心愛的男人,是女人這輩子最大的痛苦,隻有當自己最心愛的男人在自己的身邊,哪怕是貧窮得一無所有,也是開心的,也是快樂的,也是心滿意足的。

她就是這樣的一個女人,因為她早就已經看透了世間的繁華,也明白了,這一切的繁華都是如煙花一般,綻放之後,就會悄然落幕。

人生如此。

孫晉鵬將她緊緊地摟在了懷中,說道:“我隻希望,等到很久之後,我還能陪在你的身邊,就算我到時候已經白發蒼蒼,你對我依舊還是不離不棄。”

林初夏將臉枕在了他的懷中,說道:“傻瓜,我怎麼會對你離棄呢?我會永遠都在你的身邊。”

孫晉鵬是有這樣的擔憂,如果,他們一直在地球上,那麼幾十年後,他就老了,就算是保養的好,幾十年後,成了一個帥氣十足的老大叔,但是身體肯定是差了,他很擔心林初夏會嫌棄他。

而且,那時候的林初夏一定還是如現在這般的美麗。

一個美女跟一個老大叔,真心不知道能不能長久。

現在,他是英俊的,帥氣的,壯碩的,但是時間如箭,幾十年的光陰很快就會過去,他真擔心那時候,會失去她。

孫晉鵬說道:“你真的是不介意嗎?到時候白發紅顏,你可能會背負很多的閑言閑語。”

林初夏笑了起來,說道:“傻瓜,我怕什麼,我豈是那種在意閑言碎語的人,隻要你對我好,就好了。”

“小傻瓜,我肯定是在你的身邊,也一定會一如既往地對你好。”

林初夏說道:“你喊我小傻瓜,我就喊你小笨蛋。”

“小笨蛋,聽著真卡哇伊,我很喜歡,真難得在好多年後,還有人喊我這麼卡哇伊的名字。”

林初夏說道:“原來你很喜歡聽啊,那好啊,我就天天喊你小笨蛋。”

“沒關係,我就喜歡聽你喊,別人喊我,就要倒黴了。”

“哈哈,為什麼呢?”

“因為你是我最心愛的人,所以,隻有你喊我,我才能感覺到愛意,別人的話,就不行了,是諷刺我,是羞辱我。”